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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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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96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涂国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97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忠信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98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号国盛中心1号座上海国丰酒店 2楼宴会厅1(近云岭东路)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19日

至2016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做的相关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6年9月14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7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0

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138、71、925路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旭辉广场9号楼四层

邮编:200062

联系人:李先生、史先生

联系电话:021-60730327

传真:021-60730335

电子邮箱:zqtzb@zhonganxiao.com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99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93号文核准,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安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994,45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2,999,993.98元。承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5年1月20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33,939,994.1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9,059,999.88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4]48340013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按照承诺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资金860,445,217.41元,其中2016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3,773,907.19元。2016年以前年度累计使用资金776,671,310.22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8,575,763.73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取得利息收入5,131,836.90元,支付手续费50,849.8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14年6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严格按照《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履行了相关审批与披露义务,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2015年2月13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0,445,217.41元(含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232,155,073.66元及新增的城市级安全系统工程项目与安防系统集成常规投标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