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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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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6-05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2016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唐斌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邦龙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国平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明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长征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仲盛祥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立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徐永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闫广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进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南矿业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四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附:

候选人员简历

唐斌先生,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江西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九江县副县长。现任复星集团全球合伙人,复星创富董事长,钢铁及智能装备集团董事长,能源集团董事长,中国动力联席董事长兼总裁、复星时尚集团董事长,财富管理集团联席总裁。

张邦龙先生,男,1963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黄金投资分析师。2004年至2013年,先后担任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经理、首席财务官;2013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复星集团矿业资源事业部副总经理兼CFO、董事总经理、复星集团总裁高级助理、矿业资源集团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复星集团总裁高级助理、矿业资源集团总裁。

陈国平先生,男,195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起,担任海矿联合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2009年6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复星集团矿业资源事业部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2年3月,担任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起,担任复星集团总裁高级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复星集团总裁高级助理,富鑫钛业董事长,复达钛白监事。

刘明东先生,男,196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7年起,担任海矿联合董事、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富鑫钛业董事,复达钛白董事长。

李长征先生,男,1964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起,担任海矿联合监事会主席,曾任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主席,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海南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粤海铁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仲盛祥先生,男,1962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至2010年,担任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2010年至2013年,担任海钢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海钢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海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立华先生,男,1963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副会长,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西城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

徐永前先生,男,196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1999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安全和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法律安全论坛秘书长,民事委员会民商法律高级讲师团副团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闫广林先生,男,1955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6年至2010年,任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2010年至2013年,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院长,海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海南省文联副主席、海南赛迪工业与信息化研究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海南大学教授,海南省历史文化研究基地主任。

李进华先生,男,1967年10月出生。汉族,湖北省天门市人。1985年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学历,高级审计师、高级营销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土地评估师。客座教授。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上海)权益合伙人、兼任立信海南分所所长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6-05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史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全面严谨的审核,发表以下意见:

1、2016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本报告发布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2016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史利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敏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31日

附:

候选人员简历

史利先生,男,1971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90 年至 2003 年,担任海南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海南中洲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所长助理等多个职务。2003年起,曾任海南省三亚港务局总会计师,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现任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海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兼公司治理委员会主任、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郑敏先生,男,1963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3年至 1988 年,任职六机部第七研究院第 705 所,从事工程研究;1991 年至 1996年,任职于海南省委党校海南发展战略研究所,从事海南投资环境研究与教学;1996 年至 2000 年,任海南省委党校信息中心负责人、副主任、主任;2000 年至2005年,历任海南电信海南远程教育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数字图书馆发展战略组研究员;2006年起,担任复星集团驻海南首席代表。2007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复星集团驻海南首席代表,北斗星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富鑫钛业董事,复达钛白董事,海南亚特兰蒂斯商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海南省行政学院讲师。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6-05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1月6日以证监许可[2014]1179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67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3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30,167,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829,795.50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15139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注1:于2015年7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人民币5亿元。

注2:于2014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83天”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 至2016年3月15日,公司已收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本金人民币50,000,000.00元。

本公司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4,513,454.44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34,244,861.15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3,482,598.85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6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2014年12月,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保荐机构变更,2016年2月,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4,513,454.44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34,244,861.15元。详见本公告末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于2014年4月6日,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于2014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635.79万元。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60615139_B10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1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76,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82.98万元,不足部分调减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7.0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效益。

注3: 由于铁矿石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报告期内新建选厂项目效益没能达到预期。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6-05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矿业迎宾馆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19日

至2016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于2016年8月31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 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矿办公楼三楼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回复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矿办公楼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72700

联系人:林武、陈秋博、程蕾

电话:0898-26607075

传真:0898-26607075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本次会议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表决时 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投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候选人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