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6-059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公司整体经营运行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公司在深入研究当前经济市场形势,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政策动态及变化的基础上,认真研判证监会、交易所监管思路,客观分析公司所处的内外部环境,通过公司上下共同努力,做足、做深、做细一切重组的准备工作,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13日停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式启动。公司重组工作从前期策划准备到方案的数次调整优化,在全体员工及各方合作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公司重组预案7月20日通过深交所审核,公司股票顺利复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运行稳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营销工作扎实开展。积极组织开展鲁能星城、鲁能领秀城、鲁能城、鲁能九龙花园、鲁能南渝星城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整体实现签约销售面积41.2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5.25亿元。二是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领秀城5号地块二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展施工;鲁能城中央公馆二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展施工,预计下半年开盘销售;南渝星城二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展施工;泰山7号一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展施工,预计下半年开盘销售。三是客服工作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明显提升,老客户资源进一步维系。

项目拓展方面,2016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鲁能参与竞拍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公告序号为15163),以人民币4.45亿元取得编号为“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Q分区QF3-6-4/04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上述地块的《成交确认书》。土地位置: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出让面积:36388平方米,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容积率:4.20。)

(二)报告期财务状况分析

201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9%,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10168.43万元,主要是本公司子公司重庆鲁能本年度抵减2015年度所得税的影响数为10732.29万元,较上年抵减2014年度所得税影响数2,491.23万元增加8241.06万元所致。营业利润同比减少11606.50万元,主要是销售费用同比增加6950.68万元、投资收益同比减少7878.66万元所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6%,主要是本期商品房销售收入增加。利润总额0.7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27%,主要是公司新增开发项目扩大市场推广,营销推广费同比增加5475.88万元;联营企业宜宾鲁能利润的减少导致对其权益入账同比减少6650.99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16.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65%;资产负债率75.27%,扣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5.05%。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6-058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 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钟安刚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方推荐,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议,现提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

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

钟安刚、李景海、李斌、来维涛、王晓成、韩玉卫、赵廷凯、乐超军、张峥先生。

1、赵廷凯、乐超军、张峥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钟安刚、李景海、李斌、来维涛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王晓成、韩玉卫先生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的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王晓成、韩玉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该两名董事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4、经查询,上述董事候选人均非资本市场失信被执行人。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9月19日15:00在北京贵都大酒店二楼4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安刚,男,汉族,1960年5月生,1977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天津广宇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主要工作经历:

2010.12-2014.11 北京鲁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4.11-2016.0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6.01- 今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天津广宇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钟安刚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景海,男,汉族,1965年10月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北京商业旅游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主要工作经历:

2007.06-2012.11 大连鲁能置有限业公司(大连神农科技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2010.05.26任党委委员)

2012.11-2014.06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

2014.06-2016.0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

2016.01-2016.06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发展策划部主任

2016.06- 今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北京商业旅游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李景海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商旅分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斌,男,汉族,1971年4月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主要工作经历:

2010.10-2013.11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

2013.11-2015.01 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15.01-2015.07 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

2015.07-2016.0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

2016.01- 今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李斌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来维涛,男,汉族,1971年2月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客服部主任。

主要工作经历:

2010.12-2012.06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发展部副部长(部门正职级)

2012.06-2012.10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国际部副部长

2012.10-2015.04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国际部副主任

2015.04-2015.05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旅游部副主任(正处级)

2015.05-2016.01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商业旅游管理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兼文化旅游中心总经理

2016.01-2016.04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

2016.04-今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客服部主任

来维涛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晓成,男,汉族,1968年6月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

主要工作经历:

2010.01-2014.04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

2014.04-2016.01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驻澳大利亚办事处主任兼郝立克庄园董事长

2016.01-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晓成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玉卫,男,汉族,1964年2月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2009.02-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08-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11-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韩玉卫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廷凯,男,汉族,1971年10月02日出生,中共党员,在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主要工作经历:

2010.05-2012.0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12.03-2014.08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4.08-今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

赵廷凯先生现就职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乐超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3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0.08-2011.11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2011.11-2012.1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2012.12-2014.0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014.07-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014.09-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乐超军先生现就职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 峥,男,1972年8月出生,200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金融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9.08-今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

2011.03-今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主任;

2013.04-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06-今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本科研究生项目执行主任。

张峥教授曾获2014年度“孙冶方金融创新奖”论文奖、2014年度台新金控优秀论文奖、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2013-2014学年)、中国金融学年会杰出服务奖(2013)、第四届厉以宁教学奖(2010年度)、中国金融学年会第六届年会(2009)优秀论文奖、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5th SFM最佳论文奖、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

张峥先生现就职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注:经查询,上述董事候选人均非资本市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6-060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赵廷凯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32__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8 月 29 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赵廷凯 先生,作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八、本人不是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是 □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32 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赵廷凯 (签署)

日 期:2016年8月29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乐超军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26_____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8 月 29 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乐超军 先生,作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八、本人不是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是 □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47 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乐超军 (签署)

日 期:2016年8月29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峥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7__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8 月 29 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峥 先生,作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八、本人不是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是 □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25 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张峥 (签署)

日 期: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6-061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星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保证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方推荐,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刘明星先生、徐迪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赵欣福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职工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经查询,以上监事候选人均非资本市场失信被执行人。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31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明星,男,汉族,1960年1月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律合同部(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

主要工作经历:

2009.06-2012.11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2012.11-2014.06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

2014.06-2014.1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

2014.11-2016.0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主任

2016.01-2016.03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

2016.03- 今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律合同部(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

徐迪伟,男,汉族,1973年10月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主要工作经历:

2010.05-2012.11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2012.11-2014.06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

2014.06-2015.05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

2015.05-2015.12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5.12-今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赵欣福,男,汉族,1967年5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现任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政工师兼领秀城项目部总经理助理。

主要工作经历:

2008.12-2011.01 重庆鲁能英大置业有限公司副总政工师兼综合部经理

2011.02-2016.02 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政工师、综合部经理

2016.02- 今 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政工师兼领秀城项目部总经理助理

注:经查询,上述董事候选人均非资本市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6-06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为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2016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15:00至2016年9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贵都大酒店二层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217号)

9.公司将于2016年9月9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审议提名钟安刚为公司董事;

(2)审议提名李景海为公司董事;

(3)审议提名李斌为公司董事;

(4)审议提名来维涛为公司董事;

(5)审议提名赵廷凯为公司独立董事;

(6)审议提名乐超军为公司独立董事;

(7)审议提名张峥为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审议提名刘明星为公司监事;

(2)审议提名徐迪伟为公司监事;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6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16年9月13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坤杰

联系电话:(010)85727717

联系传真:(010)8572771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

2.其他报告文件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19日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15:00至2016年9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