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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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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76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世界经济仍处在缓慢复苏中,自2015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系列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政策,国内宏观经济的总体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但经济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犹存。2016年上半年,围绕城镇化建设的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深入研究行业发展规律和竞争格局,持续注重平台建设,积极进行业务创新,确保业绩稳定增长。公司以服务为先导,设计为核心,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的模式,形成不对称竞争优势,集中优势资源投入到设计能力提升和品牌塑造上,强化产业链两端高附加值的实力和竞争力,加强设计环节转化后的工程管理,加强项目生产运营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资产4,633,245,975.62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1.88%;营业收入1,776,399,463.29元,同比增长10.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0,444,775.00元,同比增长8.5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73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08月19月以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08月29日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及现场表决相结合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6年半年报全文见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报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7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08月1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0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勇先生主持。

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