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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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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版)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1、白山方圆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2、吉林市高新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3、吉林省东北袜业园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4、吉林省嘉信物流有限公司

5、吉林省信保典当有限公司

6、吉林省创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7、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营、联营公司情况如下:

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主要情况如下:

1、吉林省小微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吉林省小微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日。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管理中心。经营范围:为吉林省辖区内企业及自然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可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吉林省小微企业担保有限公司2015年末总资产42,207.82万元,总负债1,553.88万元,净资产40,653.95万元。2015年度总营业收入969.11万元,净利润393.25万元。

2、吉林省田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田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日。实际控制人为王定杰。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管理咨询;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省田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末总资产185.62万元,总负债12.61万元,净资产173.01万元。2015年度总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72万元。

3、吉林省嘉孚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嘉孚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6日。实际控制人为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省嘉孚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末总资产10,706.58万元,总负债4,703.75万元,净资产6,002.83万元。2015年度总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49.95万元。

4、吉林省赛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赛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9日。实际控制人为栗沣。经营范围:受投资人委托对投资人的资产进行管理,科技产业投资,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吉林省赛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末总资产149.36万元,总负债1.35万元,净资产148.01万元。2015年度总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1.99万元。

5、吉林省田保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林省田保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1年08月15日。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田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需经专项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吉林省田保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5年末总资产3,003.80万元,总负债0.00万元,净资产3,003.80万元。2015年度总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1万元。

五、发行人股东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122,958.16万元,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公司控股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介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2004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组建的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省属企业(含地方性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吉林省国资委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也不存在有争议的情况。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债券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何志福,男,中共党员,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曾在1980年至1992任四平联合化工厂合成车间财务科科员、财务处长,1992年至1993年任四平联合化工厂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1993年至1999年任四平联合化工厂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1999年至2000年任四平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3年任四平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03年至2005年任吉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05年至2010年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10年至2015年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2、吴冰,男,中共党员,196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1982年至1983年任齐齐哈尔钢厂技术员,1985年至1999年任吉林省冶金工业厅科员、副处长、处长,2000年至2005年任吉林省冶金国有控股公司董事,2006年至2015年任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及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3、汪洁,女,中共党员,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在1987年至2003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信用社副主任、会计科副科长、审计部现场科科长,2003年至2014年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吉林分公司购销计划处副处长、财务处副处长、监督检查处处长兼纪检监察室主任,2014年至2015年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审计稽核部部长。

4、崔建莉,女,中共党员,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在1993年至2002年吉林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任会计、主管会计,2002年至2004年任东亚经贸新闻报社财务部主任,2004年至2008年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08年至2013年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部长,现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管理部部长。

5、李强,男,中共党员,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在1975年至1979年任德惠县大青嘴公社插队知青,1979年至1990年任长春石棉制品厂成本会计、主管会计,1990年至2000年任吉林省建材局计财处副处长与国有资产监督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00年至2003年任吉林省建材行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长级),现任吉林省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正处长级)。

6、冯大伟,女,中共党员,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在2005年至2006年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6年至2009年任吉林市高新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3年担任吉林市高新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吉林省创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7、赵云立,男,群众,1970年出生,博士学历,中级经济师。曾在1993年至1998年任吉林省隆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1998年任吉林证券红旗街营业部电脑部经理,1998年至2003年任吉林北方万盛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顾问部经理,2003年至2005年任亚泰集团研究院研究员,现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8、陈宏宇,男,群众,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在1997年至2003任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04年至2005年任吉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5年至2010年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9、王佳艳,女,民建会员,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二级信用管理师。曾在1990年至1994年任白求恩医大二院护士,1994年至2001年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同志街支行团支部书记、计划债权科员、信贷科长,2001年至2003年任长春市商业银行珠江支行副行长,2003年至2008年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同志街支行副行长,2008年任吉林银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2008年至2009年任吉林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至2010年任吉林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0、孙可彤,男,中共党员,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在1990年至2012年任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储蓄员、信贷员、计价信贷科科长、支行长,2012年至2015年任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任长春分行行长、总行市场营销部本部部长,现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七、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成立之初,主要以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担保及委托贷款为主营业务。随着集团公司的不断扩大,在担保业务基础上逐步向短期过桥委贷、小额贷款业务、典当、基金管理、金融物流监管、创投及参股经营等投行业务转移,在未来的三到五年形成担保、投资两大业务板块。

从担保品种结构看,截至2015年12月末,发行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保费收入占比分别为98.73%和1.68%,分出担保费及收入返款占比-0.40%,截至2016年3月末,行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保费收入占比分别为98.64%和1.36%;从担保行业看,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的担保比重分别为18.52%、32.41%、9.12%;股份制及民营企业的客户比例接近百分之百;中小型企业业务额比例为90%,微型企业业务额比例为10%;科技型企业的客户比例为12%。占比重较大的是长春及周边县市开发区,其次是吉林、通化、四平、辽源、松原、白城、白山及延边地区。

公司一直致力于产品创新,在传统的流动资金担保基础上,新产品层出不穷,不断推出“融通仓”、“万民创业”、“特色园区”担保等。特别是近几年来,在调整担保存量结构的同时,大力开展银行贷前配套担保、技改项目阶段性过桥担保、政府BT项目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信托理财产品一般性担保及投行业务担保等。新产品使非融资性担保比重不断增加、降低了担保风险。通过发挥综合金融业务优势,使广大中小微企业在创业融资、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股权融资和上市发展等多个融资需求领域获得全方位服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发行人的证载经营范围:为省内各类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为各类政策性基金贷款提供担保;为消费贷款提供担保;个人住房置业类贷款担保、个人经营类贷款担保及个人消费类贷款担保业务;为市、州担保公司的担保提供再担保;与市、州担保公司联合担保;省际间担保、再担保业务;经济合同履约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担保、银行票据贴现担保、企业技改项目担保、公益性事业单位贷款担保等其他形式的担保;接受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委托及投资;作为国有投资出资人代表;国家开发投资参股经营;小额委托贷款;以闲置资金进行国债、国债回购、金融债券、国家重点企业债券、基金类证券投资;项目投资、项目开发;投资咨询、资信评估、项目招投标、科技成果转让、信息开发等中介服务及相关的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委托贷款等。发行人于2011年4月18日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业务许可证。发行人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均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1、发行人经营概况

吉林担保是吉林省政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成立的吉林省唯一一家省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自公司成立以来,得到吉林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有效促进了公司的业务发展。

吉林担保在资金方面得到吉林省政府的支持。自2005年以来,吉林省政府已对公司建立了稳定持续的资本金注入机制,每年通过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种渠道以货币资金形式向公司注入资金。截至2015年9月末,吉林省财政厅累计进行五次注资,共4.5亿元;吉林省债务管理服务中心两次累计注资4亿元,通过吉林省国资委国有资本预算六次累计注资2.4亿元,公司实收资本已由成立之初的1.26亿元增加到12.30亿元。吉林省政府还将在“十三五”期间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每年不低于0.5亿元进行持续注资。此外,吉林担保2013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创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吉林省财政注资;同时,吉林省政府积极推进吉林担保构建省内信用担保体系,将一些县级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先由吉林担保进行托管清理,然后进行整合,以扩大公司资本实力。

公司获得营业税减免优惠政策。吉林担保遵循政策性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不断开发多品种担保创新业务,通过融资担保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结合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公司连续第四次获得担保收入营业税三年免征的优惠政策(2015年3月~2018年3月),同时风险准备金可以税前计提。

此外,吉林省政府还为公司建立了长效的风险补偿机制,从2005年起,每年通过省级财政预算向公司拨付风险补偿金,截至2015年末,已累计拨入资金5,178.40万元。同时,通过担保业务的开展,公司2005年至今共获得国家和省级各项发展专项基金2,504万元,其中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奖励资金、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等,增强了公司风险防御能力。

2、发行人与银行关系

截至2015年末,吉林担保已与省内所有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共获得业务授信额度268亿元,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且吉林担保于2014年与北京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理财产品担保合作协议,协议年担保额度为200亿元。另外,吉林担保还与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以及多家信托公司和投资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关系不断扩展。

截至2015年12月,吉林担保获得银行的授信情况明细如下:

截至2016年3月,吉林担保获得银行的授信情况明细如下:

发行人于2011年4月18日从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取得中国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允许经营范围如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可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联保、再担保;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各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各项业务收入合计分别为42,766.77万元、47,547.51万元、45,616.40万元和8,239.34万元。公司收入结构基本稳定,主要由担保费收入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构成。

截至各报告期末,公司实现担保费收入分别为23,182.29万元、27,538.87万元、27,116.19万元和4,439.24万元,占各项业务收入合计的比例分别为54.21%、57.92%、59.44%和53.88%,保费收入逐年增长,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担保业务规模逐年扩大。截至各报告期末,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分别为17,153.98万元、18,010.66万元、15,642.22万元和3,503.80万元,占比分别为40.11%、37.88%、34.29%和42.53%。

(1)担保业务

吉林担保是吉林省唯一一家致力于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省级综合性政策担保机构,公司的担保业务主要分布在吉林省内各地市。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在长春市、四平市、吉林市和通化市担保项目的在保责任余额分别占总在保责任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5.96%、17.32%、16.40%和24.93%。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新增担保额分别为76.07亿元、153.89亿元、184.34亿元和14.94亿元;公司的在保责任余额分别为86.51亿元、95.70亿元、111.45亿元和116.88亿元,相应期末担保放大倍数(担保放大倍数=期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期末净资产)为4.60倍、4.60倍、4.32倍和4.48倍。

因工信部、银监会行业监管考核担保责任余额重点考核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所以以上担保责任余额特指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放大倍数特指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的放大倍数。如果按公司包括融资担保、非融资担保全口径担保责任余额计算分别为87.35亿元、135.05亿元、162.55亿元和127.88亿元,相应期末担保放大倍数为4.64倍、6.48倍、6.31倍和4.90倍。

2014年及2015年新增担保额大幅增加是由于公司与北京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理财产品担保合作协议,协议年担保额度为200亿元,这些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流动性好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同业存款、银行汇票等产品,因此该非融性担保合作项目风险较小,担保收益也相对较小。

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已开展的担保业务包括融资性担保业务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其中融资性担保业务分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固定资产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品种;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分别为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银行理财产品担保等。在公司担保业务中占比较高的分别为融资性担保业务中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中的银行理财产品担保。

近三年又一期,吉林担保的担保项目品种主要为融资性担保,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为主要项目品种;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分别为65.12亿元、92.73亿元、91.96亿元和101.20亿元,占比分别为75.29%、96.90%、82.51%和86.58%;固定资产贷款担保额分别为21.24亿元、2.01亿元、19.11亿元和14.03亿元,占比分别为24.53%、2.10%、17.15%和12.00%。

近三年又一期吉林担保的融资性担保项目品种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又一期吉林担保的非融资性担保项目品种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各报告期末,发行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各报告期末,发行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余额明细如下:

1) 融资性担保业务:

a)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主要是指企业因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在其自有资金不足且无法独立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通过担保提升其信用而获得融资。截至各报告期末,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末余额分别为651,292.43万元、927,318.25万元、919,595.00万元和1,011,99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稳中有升,主要是企业通常对流动资金需求最大。

b) 固定资产贷款担保

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主要是指企业因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技开发及生产新产品等活动及相关的房屋购置、工程建设、技术设备购买与安装等固定资产投资活动需要,在其自有资金不足且无法独立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通过担保提升其信用而取得融资。截至各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贷款担保期末余额分别为212,248.00万元、20,100.00万元、191,133.00万元和140,308.00万元,受近三年来经济增长增速平稳及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总体保持平稳。

c) 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主要是指担保公司为企业向银行申请的承兑汇票(一般为敞口额度)向银行提供的第三方保证,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企业保证金,提高企业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如企业(除保证金外)敞口部分借款到期末偿还,则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截至各报告期末,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期末余额分别为1,560.00万元、9,560.00万元、3,826.00万元和16,5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一般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融资,多数企业信用较好,还款能力较有保障,担保责任解除较快,所以通常期末担保责任余额体现较少。

d) 融资性担保客户情况

截止2014年末,前十大融资性担保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15年末,前十大融资性担保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16年一季度末,前十大融资性担保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 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保费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a) 诉讼保全担保

诉讼保全担保主要是指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截至各报告期末,公司诉讼保全担保期末余额分别为0万元、36,575.00万元、0万元和0万元。该类业务主要为合作法院推荐,在申请人提出诉讼保全担保申请后,经公司严格审查确认风险点完全可控前提下才可操作,此类业务笔数和规模不大,目前还没有批量化操作。

b) 银行理财产品担保

银行理财产品担保主要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并按照发行要求由指定达到准入标准的合格专业担保机构为产业发行提供相应担保。目前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产品担保主要是与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作的风险等级较低的PR1\PR2\PR3的银行理财产品担保。截至各报告期末,银行理财产品担保期末余额分别为0万元、356,925.00万元、509,994.00万元和110,000.00万元,自2014年公司与工银瑞信、富国资产管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公司在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担保方面实现批量化操作,业务规模上升较快。

风险评级备注:

1、PR是工行对理财产品的一个风险评级,风险等级,风险水平,评级说明。

2、PR2级较低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3、PR1级较低:产品保障本金很低,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

4、PR3级适中: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5、PR4级较高: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杂性。

c)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主要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则保证担保人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来接替原承包商以完成该项目;还可以经过协商,业主从新开标,中标的承包商将完成合同中的剩余部分,由此造成最后造价超出原合同造价的部分将由保证担保人承担;如果对上述解决方案不能达成协议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截至各报告期末,工程(合同)履约担保期末余额分别为8,435.00万元、0万元、997.00万元和0万元,此项业务主要是由合作银行及住建局方面推荐,尚未实现批量化操作,业务笔数及规模还较小。

d) 非融资性担保客户情况

截止2014年末,前十大非融资性担保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末,前十大非融资性担保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16年一季度末,前六大非融资性担保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 担保业务期限分布

公司担保业务主要以中短期为主,截至2016年3月末,担保业务期限分布明细如下:

4) 担保业务地区分布:

自成立以来,公司积极拓展同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渠道,使公司担保业务的区域分散化程度逐渐提高。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担保业务已分布于全省9个市州及重点县(市)、区。按金额统计,长春、吉林、通化、四平、辽源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业务量位居前列。

截至2016年3月末,在担保业务前五大地区分布如下:

5) 担保业务代偿及回收情况

截至各报告期末,吉林担保的担保代偿额分别为2.64亿元、2.84亿元、2.66亿元和2.66亿元,受吉林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困难增多影响持续上升。截至各报告期末,公司当期担保代偿率分别为0.78%、1.80%、1.62%和1.62%,波动较大。公司的代偿项目主要发生于生产制造业;单一最大代偿项目为对榆树市鑫丰粮油有限公司的代偿,账面余额为5,791万元。2015年,公司共有24个项目发生代偿,代偿数量较多,给风险管理带来一定挑战。从代偿回收率来看,近三年,公司的当期代偿回收率分别为56.37%、45.78%和69.50%,累计代偿回收率分别为80.06%、79.69%和85.80%,处于较高水平,有利于减少代偿损失。由于代偿回收涉及诉讼、反担保资产处置等事宜,耗费时间较长,后续需进一步加大追偿力度。以上代偿额全部为融资性担保业务发生的代偿额,目前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还未发生代偿情况。

6) 担保业务的反担保措施

a) 公司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时采取了较为严格的反担保措施。

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司原则上要求充足的、变现能力强的反担保措施,可接受的反担保措施包括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房产抵押、收费权质押以及第三方保证、股权质押等。对于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国有企业,公司要求提供房屋、土地使用权抵押、应收账款、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及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等反担保措施。

在反担保物价值的评估方面,公司制定了《担保业务抵押、质押管理办法》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对各类抵质押物的抵质押率做了详细规定。

b) 对非融资性担保由于此类业务总体风险较低,故一般情况下对实质性抵押反担保措施要求相对宽松,风险控制措施关键点在对风险点识别和把握上。例如,诉讼保全担保审查要求必须符合诉讼保全案件的可诉性及查封资产的正当性原则;工程(合同)履约担保要求施工方资质等级及过往履约信用状况有较高的要求,一般要求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第三方提供连责任反担保等;银行理财产品担保主要看合作单位的实力、信用状况及产品低风险性。

7) 风险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业务质量及接受监管部门检查和整改情况

a) 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构建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2014年公司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提出了“稳中求质”的总体经营发展目标,并作为公司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和制订公司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公司对其风险管理的原则、框架、流程和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定。公司在风险管理工作中坚持平衡、审慎、组合管理、全面性、独立性和信息化管理的原则,通过树立全员风险防范意识、构建适度制衡的组织架构和全流程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等战略措施,确保公司的风险可控,从而实现稳中求质的经营发展目标。

公司努力构建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公司董事会下设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接受董事会授权,在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的担保、投资等业务进行决策,是公司相关担保业务的最高评审决策机构,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决策委员会,重大项目聘请咨询专家参加评审;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公司高管人员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担保和资金运用项目进行风险审核把关,控制担保和资金业务风险,担保项目经营风险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决策委员会决策;公司设立了担保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咨询督查室,负责监控、审核公司业务经营整体风险、保后监督工作;公司设立了法律事务部,负责为公司风险防控提供法律支持。公司已形成全员风险管理、全流程风险控制,项目100%接受以上风险管理制度管理。

b) 业务质量及接受监管部门检查和整改情况

公司每年接受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等各部门组织的审计监管和定期检查,截止各报告期末,没有收到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

(2)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吉林担保的另一主要业务,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银行发放、监督并协助收回贷款。整体上公司委托贷款项目质量较好,均有土地、设备和厂房质押,有明确的还款来源,并且多为短期贷款,逾期项目额度较少。公司委托贷款不存在五级分类情况。截至各报告期末,吉林担保的委托贷款余额分别为4.15亿元、4.99亿元、7.16亿元和11.53亿元。截至2016年3月末,吉林担保的委托贷款余额为11.53亿元,前十大委托贷款项目金额为3.66亿元,占净资产的13.98%。

截至2015年12月末,大额委托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6年3月末,大额委托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6年3月末,上述合计10笔3.65亿元的委托贷款均未到期,没有逾期现象的存在。

(3)投资收益

公司目前投资收益较少,主要投资品种为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截至2016年3月,公司投资的债权投资品种主要为5只债券,总额3,300万元;股权投资为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营业支出分析

公司营业支出主要包含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以及资产减值损失。近年来,随着公司大力拓展业务,营业支出与营业收入同比波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营业支出分别为4,778.41万元、3,639.46万元、-4,396.69万元和1,395.47万元,详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营业支出主要利息支出和资产减值损失。截至各报告期末,利息支出分别占比营业支出33.18%、39.99%、-61.54%和92.51%;资产减值损失分别占比营业支出64.47%、58.02%、166.08%和0.06%。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应收贷款坏帐准备、贷款减值准备,2015年度较2014年末减少9,414.01万元,2014年度较2013年度减少968.76万元。发行人2015年末资产减值损失较前两年有较大波动,主要原因是为了防范风险,公司年末应收代偿款进行减值测试,对三年以上、追偿困难的项目不再计提坏帐准备,由公司每年计提的风险准备金100%覆盖,因此,以上项目对应的坏帐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截止各报告期末,发行人利息支出主要为开行软贷款利息支出、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支出和存入保证金利息支出,具体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3、营业税金及附加

截止各报告期末,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为1,040.88万元、2,174.60万元、964.58万元和204.50万元。2015年较2014年降低55.64%,2014年较2013年增长108.92%,主要原因为公司2014年4月担保费免征营业税批文到期,新的批复于2015年开始。

4、提取准备金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公司提取了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发行人按当期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额,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金转为收入。按净利润的20%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公司按年末担保费的50%和上一年年末担保费的50%差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015年,公司差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525.8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15%;公司差额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为18,768.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1.15%。吉林担保各项风险准备金计提充足,准备金覆盖率逐年提高。

5、业务及管理费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12,394.81万元、11,398.90万元、11,026.50万元和1,612.9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各报告期末,发行人业务及管理费中“其他”主要为会议费、法律事务费、物业费、财产保险费、宣传费、广告费、会费、车辆维护费、物流监管费、通讯费、交通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租赁费、劳务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企业年金、绿化费、停车费、税费等。

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业务及管理费中“其他”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业务及管理费中“其他”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末,发行人业务及管理费中“其他”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业务及管理费中“其他”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6、其他业务收入

截止各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257.79万元、1,039.59万元、1,171.76万元和34.00万元。该科目的主要内容为综合费收入、咨询费收入、房屋租金收入、监管费收入,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7、盈利指标变动分析

各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

从盈利指标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利润率分别为50.27%、58.79%、41.05%和45.23%,公司利润水平逐年提高,主要是因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序开展,担保业务快速发展,整体盈利水平保持稳定。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费用收入比基本持平,报告期内的费用收入比分别为28.98%、23.97%、24.17%和19.58%,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和成本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成本控制能力良好。

从收益率指标看,公司平均资产收益率和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逐年提高,发展势头良好。

(四)风险管理情况

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构建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2014年公司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提出了“稳中求质”的总体经营发展目标,并作为公司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和制订公司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公司对其风险管理的原则、框架、流程和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定。公司在风险管理工作中坚持平衡、审慎、组合管理、全面性、独立性和信息化管理的原则,通过树立全员风险防范意识、构建适度制衡的组织架构和全流程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等战略措施,确保公司的风险可控,从而实现稳中求质的经营发展目标。

公司努力构建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公司董事会下设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接受董事会授权,在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的担保、投资等业务进行决策,是公司相关担保、业务的最高评审决策机构,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决策委员会,重大项目聘请咨询专家参加评审;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公司高管人员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担保和资金运用项目进行风险审核把关,控制担保和资金业务风险,担保项目经营风险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决策委员会决策;公司设立了担保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咨询督查室,负责监控、审核公司业务经营整体风险、保后监督工作;公司设立了法律事务部,负责为公司风险防控提供法律支持。

2、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的业务部门是担保业务承保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开发、立项、尽职调查、可行性分析、对外商务谈判、在保项目跟踪等工作。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是项目承保的风险初审机构。担保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出不同角度的项目评估意见和建议。

根据公司制定的担保业务承保风险指引,公司适时监控业务总量资产分配结构风险;对单个融资性担保项目和非融资性担保项目的责任额度规定限额;对被担保人资信、信用以及财务状况进行审核。对固定资产投资性贷款担保项目原则上以阶段性过桥担保为主,过桥条件满足后我公司即可撤出担保;房地产项目方面以保障房开发类为主,公司原则上要求项目四证齐全;开发商有至少30%的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开发商具备有一级或二级资质。

在集中度管理方面,公司采取行业、地区和被担保人三类集中度管理模式,严格按照七部委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并根据自身承担能力设定单一项目、单一被担保人等项下公司承担责任的上限,控制集中度风险。

在风险缓释措施方面,公司项目的反担保措施对担保责任的覆盖需达到行业一般水平,鼓励承保反担保覆盖充分的项目。公司将反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并区分反担保属性为硬性和一般。对于一般项目的反担保覆盖率至少需达到100%以上;对于AA-及以上的城投项目,要求被担保方增加信息报送的内容或频次,提供土地抵押等公司认可的反担保措施等。

公司大力发展与合作机构的联保、分保业务模式,通过发挥大数法则,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公司规定联保、分保业务的担保责任期限、与合作机构的分保比例、合作协议中包括随时终止协议的条款,且设定了担保责任上限。另外,对于合作机构的资质审查方面,公司重点考察经营年限、资本、风险管理、代偿率和盈利能力等因素。总体上看,公司从业务流程、制度建设、限额管理、风险缓释措施等方面着手,建立了其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3、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指公司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取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其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的风险。

公司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并通过可变现的短期投资、现金管理工具及筹措借款等方式,应对预计现金需求,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4、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包括来源于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自身的投资组合以及担保抵质押物的价格波动。

利率风险方面,公司根据利率环境和预期决定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通过定期审查与监控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资产组合。汇率风险方面,由于公司的在保客户中有部分涉及外贸出口业务,公司充分关注这类出口型企业面临汇率变动所导致的风险。投资组合市场风险方面,公司的投资组合以持有到期为主,市场风险可控。担保抵质押物价格波动方面,由于公司承保时坚持严格审慎的承保标准,抵质押率较低,能够较好抵御担保抵质押物的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5、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执行不力,或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针对这一风险,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防范相关制度,包括业务流程、评审标准、预警机制。

在内控管理制度方面,内控管理是公司的首要任务,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就是增强担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从制度梳理和流程梳理入手,组织各个部门进行了流程梳理、流程图绘制、风险点识别和控制措施设计工作,公司的内控体系基本成型,具体表现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风险控制:

一是加强事前控制,降低风险的发生率。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和风险识别分析评估系统,严格审核中小企业的申请资格,确保第一还款来源的有效性。严格审查抵押物的资质,避免无效担保、虚假担保的发生;对申保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项目风险评估,根据其信用等级来确定担保费率,收取保费。

二是增加事中控制,加强保后、贷后中管理。发挥项目管理部门、审计监查部门跟踪管理职能,及时关注企业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加强对企业项目进展、资金利用、财务状况等的监督。设置专门的抵押物管理人员,根据抵押物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时提交抵押资产价值分析报告对资产价值波动情况进行预警。为担保机构管理层的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价格信息。

根据国家宏观形势和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时调整业务品种和结构,有保有压,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常态,

三是重视事后控制,尽量减少损失。由于担保公司的经营主要客户为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的个体差异性较大,风险各异。严格的贷前审查,可以降低代偿的发生概率,但是完全避免代偿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建立良好的追偿制度、抵押和反担保物品的变现机制,对于减少担保机构的损失非常重要。公司通过加强与中介机构、法院、银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并提高资产处置的信息曝光度,降低资产处置的困难度。

在项目评审中,公司注重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通过分析借款的用途、未来现金流和还款意图等,保证项目的真实性。

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为了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发布了业务合同管理的相关办法。公司对各类合同文本的拟定、审核、签订、公证、履行、终止、法律追偿及归档等事项,实施全过程监控和管理。

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2014到2015年公司完成了基本硬件网络基础平台搭建,完成了办公系统、财务系统、邮件系统等日常管理必备的系统建设和升级。

(五)担保行业情况

1、国际形势分析

当前,世界金融市场风险依然存在,对世界经济的复苏进程仍存在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在各国政府加大市场流动性、扩大财政支出、支持实体经济、加强区域合作等积极措施下,世界经济形势总体开始好转,主要经济体开始出现止跌回升迹象,未来两年内全球主要经济体有望实现经济复苏。

2、国内形势分析

目前中国经济情况比较严峻,在外部需求明显收缩的同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投资增长后劲不足,融资瓶颈约束凸显。整体来看,中国经济形势比较严峻。就长期而言,如果我国能够找到经济平衡点,顺利完成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强国内竞争性行业开放,扩大就业提高居民收入和增强消费能力,改善国内消费环境,伴随全球经济复苏,我国经济将会出现新一轮的有效增长。

3、行业形势分析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担保公司的社会地位及其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所发挥的作用得到了各方认可,但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提高的趋势在继续,利用担保增信的企业相对整体来说资质更低,产生不良贷款的几率更高,担保行业代偿率目前已高于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担保行业的风险在逐步显现。2015年上半年全国融资性担保机构代偿增加了500多亿元,代偿率达到了2.17%。另一方面,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担保公司的社会地位及其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所发挥的作用得到了各方认可,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各省也相继给出了扶持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政策。

4、发展趋势分析

《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将迎来高速发展。《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对担保行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国家也对担保行业进行整顿,对违法违规的公司进行及时清理整顿,不仅可以更好的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将会进一步维护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定。

(六)发行人受到的行业影响

1、担保行业更加艰难

担保行业本身就是高风险低回报行业,在这种经济下行过大、调整结构时期,各行业均受到冲击的情况下,企业对融资担保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可选择的担保企业和行业越来越少,风险越来越难控制,只有通过业务不断创新、转型、调结构,才能降低风险。

2、银行不断冲击担保

担保的风险点有两个,一是被担保企业经营风险给担保带来的风险。二是合作银行由于政策调整,给担保带来代偿风险,银企保合作中,担保业属弱势群体,企业不按期还本付息就要担保公司代偿,企业经营稍有变化银行要求担保提前代偿,还有人为政策调整要求担保代偿,目前此类现象较多。

3、存量担保风险加大

目前集团存量分布各行业、各产业,经济增长时期大部分存量客户都是好企业,属集团主动营销类担保业务,受经济冲击和产能过剩等影响,部分存量企业受到冲击严重,出现走死逃亡跑路现象,导致资金断裂风险加大。

4、资本运营更加艰难

集团现有近20多亿元的现金资本,每年要以近百亿元的临时委托贷款进行运营,由于经济环境变化,委贷运营的风险控制更加艰难。

(七)发行人主要的竞争优势

1、担保发展政策机遇

国务院召开的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领导人对融资担保业的发展、监管、自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行业寄以厚望,融资担保是缓解三农、中小微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手段与关键环节,明确要求大力支持鼓励国有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目前,担保业的发展机遇是千载难逢的。

2、吉林省内对金融发展战略高度支持

吉林省对金融业发展给予高度关注,提出全力推进金融生态建设,全面发展普惠金融,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多种渠道拓展债券融资,争取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支持金融租赁公司、互联网金融等机构发展。这些发展战略和措施,均与集团目前发展规划完全吻合,省内金融发展环境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3、较高的主体信用等级评定

几年来,发行人一直由大公国际评级机构评为“AA”信用等级。发行人是业内被各界认可的担保机构,可为金融类、证券类企业理财发债提供担保,为发行人发行可续期债降低成本。

4、全面的银保合作关系

多年来,发行人与省内外四十多家金融机构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深度合作品种不断增多,业务领域不断扩大,授信额度超过250亿元,近期,发行人又与北京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公司等多家签署合作协议,合作不断扩展是集团发展的巨大优势。

5、成熟的风险防范控制体系

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较成熟的风险防控体系已经完成,从制度的制定到人力资源的防控,从业务品种的拓展与创新到完整的决策机制,使发行人的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加强,受到业内、银行及有关金融部门的普遍认可。

6、稳定的担保客户优质资源

随着发行人的发展,多年来,通过融资担保支持以及主动服务咨询,发行人与几百户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关系,特别是风险项目化解,投资股权重组、市场资源整合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担保客户资源。

(八)发行人经营方针

1、加快担保业务转型创新

坚持以担保为主业体现了聚焦主业原则。要继续抓好传统的融资担保业务向非融资性担保业务、银行表外业务和投资理财业务上转型。今年将加大与工银瑞信投资理财产品及各证券公司等投行业务担保合作,真正实现担保高风险向担保低风险转移。在担保增信领域的市场开发创新、担保业务模式创新和担保品种创新等三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2、加快发展小微政策担保

小微担保公司是由财政基金注入与发行人资本结合设立的,通过与长春几家农商银行微贷工厂担保、与P2P网络金融合作担保,省内重点商圈业主融资担保以及万民创业担保等,采取低收费、快节奏的担保方式,加大对全省“小微”、“三农”企业融资支持。

3、加快推进投资业务发展

今年发行人将创新资本运营方式,将短期委托贷款向中期过桥理财转移,向小贷公司转移等方式增加收益。长期委贷向银行理财产品、表外业务和信托计划以及发债担保转变等方式降低风险。并通过VC、PE、IPO等股权投资增加投资收益。同时,调整优化分子公司盈利模式,增强创业小额贷款盈利能力,参股或组建P2P网络金融公司,充分发挥担保资源优势增加收益,并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和资产管理投资等增加发行人收益。

4、加大在保存量跟踪管理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随着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及经济环境不断恶化,一些存量在保企业将会受到冲击出现风险,发行人将加大跟踪力度,采取平时跟踪和定期跟踪、咨询跟踪和查找问题跟踪相结合的方式控制存量风险。

5、加大代偿清收活化力度

今年要在盘活资产存量,加大清收活化方面加大力度,采取内部承包清收和委托外部清收相结合,依法清收和活化清收相结合。

6、全面深化银保合作层次

发行人的品牌得到银行界普遍认可,通过多轮合作签约,已经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农商行及信用社建立了广泛的深层次合作关系。今年要特别强调加强银保关系建设,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长及各分子公司领导要建立牢固的银保关系。

(九)发行人战略方针

1、主业向投资方向转型:

由原来以担保为主业向担保、投资两个主业并重发展转型。投资转型重点把握十个机遇,一是以股份制改造为契机,二是以资产证券化为契机,三是以新三板上市为契机,四是以发行可续期债券为契机,五是以谋划借壳上市为契机,六是以风险项目化解为契机,七是以主动盘活资产为契机,八是以利用政府平台开发项目资源为契机,九是以担保创新及发挥存量客户优势为契机,十是以债权转股权为契机。把以上十个机遇作为突破口向发展投资业务转型。

2、担保业务向五个方面转型:

一是融资担保业务向阶段性过桥担保转型,二是新增担保业务重点向PPP等政府项目转型,三是担保扶持行业向政策性新兴行业转型,四是传统银保合作担保业务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增信业务方向转型,五是委贷业务由临时周转向中短期时限业务转型。

3、利润增长点向金融改制参股经营转型:

一是在银行改制选择机遇参股经营,二是争取设立担保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改制时参股经营,三是在保理公司设立和其它资产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参股经营,四是在省内外的信托公司改制时参股经营,五是在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及合作经营时参股经营。六是在P2P公司与发行人担保合作时参股经营。

4、风险防范向坚持两个风险防控原则转型:

一是新增业务杜绝风险,二是在保项目看住风险。牢牢掌握风险管控主动权,实现业务发展但风险下降,资产增长但负债缩小的目标。

5、活化清收资产实现转型创新:

加大依法清收活化力度,采取经侦、法院执行、律师代理、专业清收公司等方式实行依法清收、承包清收、委托清收、活化清收相结合盘活资产。

(十)发行人中长期规划

公司集团化股份制改造后,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转型创新发展,并逐步通过新三板上市和参股控制主板上市企业,不断实现增资扩股,总资产可达到100亿元,净资产达到85亿元,经营总量达到6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可达到15亿元,资本积累及利润超过10亿元,真正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目标。

八、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中不存在或者失实披露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违反法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政处罚或刑事等情况。

九、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政策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二)关联方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见本节“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部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参股的其他企业

(三)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其他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关联方其他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3、担保情况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内保外贷业务以及在相应的国内银行因该业务开具银行保函而质押于银行的保证金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为上述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一)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二)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下转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