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
款项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16-05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
款项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就北京新港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合作事项终止后的相关事宜,拟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门头沟区国资委”)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依据《补充协议二》,公司可收回合作诚意金5,000万元和约定的利息1,778万元。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临2016-049)。
公司已与门头沟区国资委签署了《补充协议二》,并于2016年8月30日收到门头沟区国资委支付的合作诚意金5,000万元和约定的利息1,778万元,《补充协议二》约定款项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