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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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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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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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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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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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实施完成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1、销售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重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或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根据公司业务需要,2016年度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销售金额上限为(不含税)86亿元。
2、采购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或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根据公司业务需要,2016年度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的采购商品金额上限为(不含税)65亿元。
3、存贷款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控股子公司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存款和贷款业务往来,并按照公平原则,存/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贷款利率的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2016年度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2016年度日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其他类别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和设备租赁)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7亿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问鸣
注册资本:1,488,607.640494万元
经营范围:以舰船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资贸易;物流;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设备安装、监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产4305.69亿元净资产:1730.6亿元营业收入:1408.95亿元净利润:31.72亿元;
(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邹积国
注册资本:4882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机电,石油,环保工程,自动控制及微机工程,压力容器的技术服务,设备研制,备件国产化,节能设备等高科技产品的产销,船舶、电力工程(乙级)。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961,234.00万元净资产:281,608.92万元营业收入:144,140.37万元净利润:9,731.84万元
(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童小川
开办资金: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开展舰船设备研究,促进船舶工业发展。舰船特种机电、辅机、甲板机械、防污染、消磁设备与系统研究。舰船设备环境条件和可靠性研究与试验检测。扭矩测试技术研究。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684,552.86万元净资产:145,001.42万元营业收入:147,169万元净利润:11,463.95万元。
(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董建福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研发先进的发动机和动力装置、促进船舶工业发展。柴油机技术及其装置研制,热气机技术及其装置研制,动力系统集成技术研究及其相关装置研制,自动化技术及其系统研制,节能环保技术及其装置研制,新能源利用技术研究,对外工程业务承包,《柴油机》出版,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568,040.79万元净资产:145,668.59万元营业收入:127,390.67万元净利润:2141.46万元。
(五)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金焘
注册资本:5501万元
主营业务:开展船舶总会全电力系统研究,促进船舶工业发展,船舶电力推进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研究。推进和消磁系统研究、机舱自动化技术、化学电源及精细化工研究、绝缘化工材料研制、开关电器研制、特种电机及控制设备研究、电工产品试验检测、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71,679万元净资产:245,493万元营业收入:131,739万元净利润:-8,049万元。
(六)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瞿记
注册资本:571,9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9,531,877.58万元净资产:7,487,742.58万元营业收入:139,654.22万元净利润:91,720.22万元。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或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存/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贷款利率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从关联方采购商品、与关联方开展存/贷款业务等交易,有利于公司利用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的规模化优势,提高销售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并能取得公司业务的优先执行,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之上,交易双方在质量要求、赔偿问题、按时保质供货及交易结算等方面均有较高的信用作为保障。
(二)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有利于对外购部件实施质量控制,符合择优采购的原则,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公司销售和融资的时效性。
(三)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从而保证其公允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 2016-08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 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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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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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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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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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规则修订均需通过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16-08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19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世纪金源大饭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19日
至2016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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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请详见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3、4、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刘宝生、韩军、田玉双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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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三)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6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8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312-3208529
传真号码:0312-3208529
邮编:071057
联系人:胡晨 王旭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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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