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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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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深圳前海微众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9月5日起,本公司增加微众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众银行办理指定基金的申购、认购、赎回业务并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 适用基金范围

二、 费率优惠

(一) 活动时间

2016年9月5日起。

(二)优惠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微众银行申(认)购上述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微众银行页面公示为准。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微众银行销售的基金参与微众银行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微众银行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以微众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 重要提示

(一) 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本公司及微众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 微众银行保留对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00

网址:www.webank.com

(二)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