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6-05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8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8)。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对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由于本次回复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同时,由于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限,为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我公司正在组织中介机构补充截至2016年5月31日的申请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
为认真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一次反馈意见的请示》,申请延期至2016年10月20日前将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将在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全部完备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中国商务部的批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