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6-062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或除董事XXX、XXX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8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15:00至2016年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雪欣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2人,代表股份243,104,6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07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18,051,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29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5,053,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78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104,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92,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281,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92,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王雪欣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900,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4%;反对15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889,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4%;反对156,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陈勇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律师:蓝晓东、何智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6-063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或除董事XXX、XXX外的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8月30日收到公司监事王先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先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王先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要求,其辞职报告将于公司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王先杰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职责。同时,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先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