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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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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2016-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16-050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12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因工作人员失误,原股东大会通知中“4、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部分表述不完整和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部分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填写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内容为:(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现更正为:

(2)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三、除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16年8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9月12日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

1.1 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1.1.1 关于选举吴中林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1.2 关于选举时桂清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1.3 关于选举刘木林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1.4 关于选举陈红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1.5 关于选举陈耀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1.6 关于选举赵玉萍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1.2.1关于选举龚书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2关于选举朱辉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3关于选举胡敏珊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3.1 关于选举高卓锋为公司监事

3.2 关于选举晁静婷为公司监事

3.3 关于选举孙军权为公司监事

4、审议《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审议《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1本激励计划的目的和管理机构

5.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5.3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

5.4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获授情况

5.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5.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5.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5.8本激励计划实施、授予和解除限售程序

5.9调整权益数量、授予价格的方法和程序

5.10本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5.11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5.12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时本激励计划的执行

5.13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5.14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5.15其他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9月2日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人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陈耀明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耀明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通宇通讯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通宇通讯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下简称“本次征集”)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的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ONGYU COMMUNICATION INC.

股票名称:通宇通宇

股票代码:002792

法定代表人:吴中林

董事会秘书:潘杨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

邮政编码:528437

电话:0760-85312820

传真:0760-85594662

邮箱:zqb@tycc.cn

公司网站:www.tycc.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征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9)。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陈耀明,其基本情况如下:陈耀明:男,195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81年至1992年,任江西赣州市体委会计、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至1997年,任广东中山火炬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董事会秘书;1997年至2001年,任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2001年4月至2015年12月31日,任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至2008年,兼任广州中大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智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6年9月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8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收件人:潘杨转独立董事陈耀明。

指定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8437。

联系电话:0760-8531282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陈耀明

2016年9月2日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陈耀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 ____ 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

注: 1、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