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6-03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代理董事长洪申平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担任主持人,根据《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推举刘学军董事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
本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6年9月5日(周一)下午2:45时。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4日(周日)~2016年9月5日(周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9月4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接受投资并承诺回购、及作为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的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承诺回购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接受投资及相关的回购承诺及履约担保等一揽子交易的公告》。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因涉及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同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 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2016年9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办公大楼4楼证券管理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杰、袁国强
联系电话:0668-2276176,0668-2246332
传真:0668-2899170
电子邮箱:mhsh000637@163.net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
邮政编码:525000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7”,投票简称为“实华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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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大会对议案1和议案2设置为“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3),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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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4,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参加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个人承担)。
具体表决指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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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