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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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0版)

本基金选择以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推出的第一只全市场统一指数,具有高度权威性。样本股涵盖中国A股市场各行业流通市值最大、流动性强和基本面因素良好的300家上市公司。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1、代表性强,并且不易被操纵;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总市值占沪深两市总市值的65%左右。2、盈利能力强;沪深300指数所选取的300只股票创造了近年上市公司80%以上的净利润。3、流动性强;沪深300指数成份股2005年以来的成交金额覆盖率为55.21%。

选择上证国债指数,1、考虑到其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同时作为业绩基准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2、目前没有交易所、银行间统一的债券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履行相关程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贵金属投资。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7月2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约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三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方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3月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有关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3.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信息。

5. 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至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6. 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的数据。

7.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7月21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 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 2016年1月22日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4季度报告

3. 2016年1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4. 2016年2月18日 新华基金关于部分基金增加中证金牛为代销机构并参加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 2016年2月1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6. 2016年3月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奕丰金融为代销机构并参加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 2016年3月5日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及全文

8. 2016年3月12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9. 2016年3月1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金观诚为代销机构并参加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 2016年3月2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11. 2016年3月2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新兰德开展的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 2016年3月26日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13. 2016年3月2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众禄基金开展的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 2016年3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15. 2016年4月1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联泰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 2016年4月2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联通”渠道开通部分银行借记卡网上直销业务功能的公告

17. 2016年4月21日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1季度报告

18. 2016年4月2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利得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9. 2016年4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网上直销系统招商银行网银支付费率优惠的公告

20. 2016年5月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淘宝基金理财平台和支付宝基金支付业务下线的公告

21. 2016年6月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 2016年6月1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盈米财富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3. 2016年6月1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陆金所资管开通定投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4. 2016年7月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6年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资产净值揭示公告

25. 2016年7月19日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