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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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16-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有效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细内容参见 2016 年 2 月29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以自有资金 9,500 万元认购前海开源资产兆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1 日);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以自有资金 12,000 万元认购中建投信托·安泉75号(江阴泰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6 年 8 月 22 日至 2017 年 8 月 22 日);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以自有资金 20,100 万元认购安信乾盛遵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以自有资金参与上海国际信托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以其自有资金 4,000 万元认购外贸信托·五行汇金小微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详细情况如下:

一、前海开源资产兆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产品名称:前海开源资产兆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9,500 万元认购前海开源资产兆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起息日:2016 年 8 月 1 日,到期日:2017 年 5 月1 日。

3、业绩比较基准为7.00%/年。

4、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在约定的范围内管理委托财产,为公司谋求稳定的投资回报。本合同项下委托财产主要投资于符合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可实施投资的金融产品,投资比例为0-100%,投资范围包括:1)信托计划;2)信托受益权;3)委托贷款;4)应收账款及其收益权;5)银行存款;6)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7)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其他品种,资产管理人在和资产托管人、资产委托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计划财产不投资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1)承销证券;2)违反法规或本合同约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向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出资;4)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6)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本资产管理计划为投资于应收账款收益权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具有收益较为稳定、风险适中的特点,在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属于中等风险品种。

5、风险揭示:

资产管理人在管理资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特定投资方法及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委托财产无法变现的风险、投资标的及交易对手的特殊风险、税收政策风险、现状分配风险及其他风险。资产管理人根据合同及相关说明书的规定,管理本合同项下的财产而产生的盈亏由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承担;资产管理人违反合同及资产管理计划的规定处理事务不当而造成资产管理计划财产遭受损失的,由资产管理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资产委托人自担。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中建投信托·安泉75号(江阴泰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75号(江阴泰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参与信托计划金额及期限: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12,000 万元认购中建投信托·安泉75号(江阴泰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起息日:2016 年 8 月 22 日,到期日:2017 年 8 月 22 日。

3、预期基础收益率:6.40%/年。

4、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成立后,以信托财产用于向江阴泰禾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江阴泰禾将取得的信托贷款用于支付标的项目的工程尾款以及在满足自有资金投入不少于25%的前提下置换部分股东借款,江阴泰禾承诺不得将资金挪作他用。

信托财产闲置时,可用于投资银行存款(包括同业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产品(包括央行票据、国债、货币基金等)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资产。

5、保障措施:

1)担保措施。保证担保:泰禾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夫妇为江阴泰禾偿还《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江阴泰禾以其持有的江阴泰禾院子为《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权利质押:福州泰禾以其持有的江阴泰禾的100%股权为江阴泰禾偿还《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2)资金归集措施。江阴泰禾应当按照如下比例归集资金至受托人指定的资金归集账户:贷款到期日前30日,累计归集贷款本金余额的5%;贷款到期日前15日,累计归集贷款本金余额的20%。

3)资金监管措施。受托人委托建行江阴城东支行作为本信托计划监管银行,具体由《监管协议》另行约定。

6、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社会经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抵押物/质押物变现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经营风险、分配时间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受托人对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盈亏不提供任何承诺;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计划财产而产生的盈亏由信托计划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计划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即由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计划财产承担。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安信乾盛遵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产品名称:安信乾盛遵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0,100 万元认购安信乾盛遵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起息日:2016 年 8 月 31 日,到期日:2018 年 8 月31 日。

3、业绩比较基准为7.40%/年。

4、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人”)发起成立本计划,投资范围为:融资人遵义湘江对债务人遵义市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就经开区电子产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简称“标的债权”)。

除持有必要现金及银行存款外,资产管理人以本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全部委托财产仅限投资于上述标的债权。本次融资用于补充融资人流动资金。融资人根据《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和回购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回购标的债权,分期回购资金将用于向资产委托人进行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的分配。

5、主要风控措施:

1)回购承诺:融资人遵义湘江承诺自本系列专项计划生效之日起,将按照资产管理人向遵义湘江发送的回购(还款)通知书要求的回购日期及金额回购标的债权,以保证本次融资本息的支付。

2)保证担保:遵义国投作为连带保证人为债务人和融资人在《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合同项下所负有的按照管理人要求按期、足额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人和本计划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

6、风险揭示:

本计划投资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清算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应收账款债权投资风险、计划资产登记风险、本计划实施相关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外贸信托·五行汇金小微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

1、产品名称:外贸信托·五行汇金小微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

2、参与信托计划金额及期限: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4,000 万元认购外贸信托·五行汇金小微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起息日:2016 年 8 月 31 日,到期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3、预期基础收益率:6.30%/年。

4、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

本期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或“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和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外贸信托发行的以小微贷款为主要投资方向的结构化信托产品的优先级信托受益权,并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管理谋求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5、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与技术风险、受益人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所投资的标的信托面临的相关风险、本信托计划提前结束或延期的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信托财产产生影响的风险等。信托财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对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盈亏不作任何承诺。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其损失的部分由受托人予以赔偿,不足赔偿时,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再向受托人追究该等损失。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上海国际信托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参与信托计划金额及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为开放式,公司可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进行加入、退出、追加操作。

3、产品类型:本信托计划主要是进行短期风险较低的货币市场的投资运作。

4、投资范围:本信托主要投资于价格波动幅度低、信用风险低并且流动性良好的短期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包括:(1)金融同业存款;(2)期限在 3 年以内的短期固定利率债券,包括上市流通的短期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商业银行次级债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等;(3)上市流通的浮动利率债券;(4)期限 1 年以内的债券回购;(5)货币市场基金;(6)期限 6 个月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7)为高资信等级的企业提供期限在 6 个月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8)期限 6 个月以内的有银行回购承诺的资产包;(9)剩余期限在 3 年以内的信托计划;(10)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它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

5、信托收益说明:(1)委托人的投资收益根据每日记录的“每万份 A 类信托单位收益”、 “每万份 B 类信托单位收益”、 “每万份 C 类信托单位收益”、 “每万份 D 类信托单位收益”和委托人的投资额度以及投资天数进行加总计算。(2)受托人于每一个工作日在其公司网站公布前一日的“每万份 A 类信托单位收益”、 “每万份 B 类信托单位收益”、 “每万份 C 类信托单位收益”、 “每万份 D 类信托单位收益”。上海国际信托网址为 http://www.shanghaitrust.com/index.html。

6、加入和退出:加入和追加实行 T 日计算收益,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的当天 即开始享有投资收益。赎回资金预计可于 T+1个工作日内划付,但由于通讯或电脑系统故障、信托利益指定账户的开户行操作系统的差异等因素,有可能导致赎回资金延迟到账。

7、信托利益的分配: 委托人的全部投资收益在其全部退出该信托计划时结算,并与其委托本金一并提取。

8、信息披露: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参与上海国际信托现金丰利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加入、退出、追加操作及其收益情况。

9、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国际信托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大额退出风险、顺延或暂停退出风险、受托人浮动信托报酬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受托人根据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反合同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参与的以上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有相应的担保措施,风险可控,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含本次公告)

(一)银行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注:根据《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关于“退出时信托资金的计算”约定,部分赎回的为有效的部分退出申请,只退出所申请的这部分投资本金,未结息,收益在全部退出时一并结清。

公司2016年5月30日的赎回为全额退出,自2015年6月24日至2016年5月30日累计收益为1,560.86万元;公司2016年7月29日的赎回为全额退出,自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29日累计收益为98.52万元;2016年8月29日的赎回为全额退出,自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29日累计收益为64.65万元。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18日的赎回为全额退出,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6年4月18日累计收益为24.22万元;2016年8月29日的赎回为全额退出,自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9日累计收益为9.56万元。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2016年7月13日的赎回为全额退出,自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7月13日累计收益为13.18万元。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2月25日的赎回为全额退出,自2015年8月11日至2016年2月25日累计收益为46.29万元。

截止2016年9月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份额总金额为6,700.00万元,相关收益待结转。

(三)其他信托计划

单位:万元

八、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前海开源资产兆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银行回单、投资确认书;

3、中建投信托-安泉75号(江阴泰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说明书、银行回单;

4、安信乾盛遵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银行回单;

5、外贸信托·五行汇金小微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9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银行回单

6、上海国际信托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说明书及风险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