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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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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六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龙光基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定于2016年9月5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龙光基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2391”,证券简称“16龙基02”,发行总额13亿元,票面利率5.98%,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关于2016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

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9月5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证券编码“101620”,证券简称“国债1620”,票面利率2.7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9月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六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六期)国债将于2016年9月19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8125”,证券简称为“贴债1626”,是2016年6月20日发行的91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二、本所从2016年9月7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1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6年9月13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

(二十三期)国债等十八只债券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一期)国债、2011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201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十期)、201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一期)、201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二期)、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一期)、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二期)、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2015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5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5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5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将于2016年9月19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23”,证券简称为“国债0923”,是2009年9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2元。

二、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31”,证券简称为“国债1031”,是2010年9月1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45元。

三、2011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108”,证券简称为“国债1108”,是2011年3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15元。

四、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19”,证券简称为“国债1319”,是2013年9月16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7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38元。

五、201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421”,证券简称为“国债1421”,是2014年9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65元。

六、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9090”,证券简称为“地债1210”,是2012年9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8元。

七、201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109”,证券简称为“广东1301”,是2013年9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元。

八、201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110”,证券简称为“广东1302”,是2013年9月1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1元。

九、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9156”,证券简称为“地债1411”,是2014年9月16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14元。

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157”,证券简称为“地债1412”,是2014年9月16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15元。

十一、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476”,证券简称为“山东15Z4”,是2015年9月15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3元。

十二、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477”,证券简称为“山东15Z5”,是2015年9月15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4元。

十三、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478”,证券简称为“山东15Z6”,是2015年9月15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元。

十四、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479”,证券简称为“山东15Z7”,是2015年9月1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95元。

十五、2015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9480”,证券简称为“山东1509”,是2015年9月15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4元。

十六、2015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9481”,证券简称为“山东1510”,是2015年9月15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4元。

十七、2015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9482”,证券简称为“山东1511”,是2015年9月15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1元。

十八、2015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483”,证券简称为“山东1512”,是2015年9月1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十九、本所从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4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二十、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1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9月19日除息交易。

二十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关于支付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等十四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五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将于2016年9月19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证券代码为“109484”,证券简称为“新疆1513”,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3元。

二、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证券代码为“109485”,证券简称为“新疆1514”,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7元。

三、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五期)证券代码为“109486”,证券简称为“新疆1515”,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5元。

四、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9487”,证券简称为“新疆1516”,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45元。

五、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9488”,证券简称为“新疆15Z9”,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8元。

六、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9489”,证券简称为“广西1509”,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3元。

七、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9490”,证券简称为“广西1510”,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3元。

八、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9491”,证券简称为“广西1511”,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元。

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492”,证券简称为“广西1512”,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95元。

十、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493”,证券简称为“广西15Z3”,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3元。

十一、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9494”,证券简称为“新疆1517”,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8元。

十二、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9495”,证券简称为“新疆1518”,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1元。

十三、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496”,证券简称为“新疆1519”,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7元。

十四、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497”,证券简称为“广西15Z4”,是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元。

十五、本所从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4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1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9月19日除息交易。

十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关于支付2015年浙江省政府

一般债券(五期)等十五只债券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5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5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5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6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6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6年9月19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498”,证券简称为“浙江1505”,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8元。

二、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499”,证券简称为“浙江1506”,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7元。

三、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500”,证券简称为“浙江1507”,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8元。

四、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501”,证券简称为“浙江1508”,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15元。

五、2015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502”,证券简称为“浙江15Z1”,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8元。

六、2015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503”,证券简称为“浙江15Z3”,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4元。

七、2015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504”,证券简称为“浙江15Z4”,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65元。

八、2015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505”,证券简称为“浙江15Z2”,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7元。

九、2015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512”,证券简称为“河北1505”,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8元。

十、2015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513”,证券简称为“河北1506”,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7元。

十一、2015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514”,证券简称为“河北1507”,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4元。

十二、2015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515”,证券简称为“河北1508”,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65元。

十三、2016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811”,证券简称为“江苏1604”,是2016年3月1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3元。

十四、2016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815”,证券简称为“江苏16Z4”,是2016年3月1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3元。

十五、2016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821”,证券简称为“重庆1604”,是2016年3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2元。

十六、本所从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4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七、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1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9月19日除息交易。

十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