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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6-054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31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9月2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北福星惠誉江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江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汉置业”)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首义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借款60,000万元(期限3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5%),用于江汉置业姑嫂树村B包相关地块的棚户区改造,公司和福星惠誉为江汉置业履行上述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江汉置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和福星惠誉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6-055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概述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江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汉置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首义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于近日共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双方约定,江汉置业向招商银行借款60,000万元(期限3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5%),用于江汉置业姑嫂树村B包相关地块的棚户区改造;同时,公司、福星惠誉分别与招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江汉置业履行上述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本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体介绍

债务人:江汉置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特8号,法定代表人谭少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79,196,276.41元、负债总额500,922,203.29元、净资产2,478,274,073.1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下同);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504,543.45元、净利润-504,543.45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916,288,916.60元、负债总额438,061,973.87元、净资产2,478,226,942.7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2,409.79元、净利润2,409.79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级。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

2、保证人:本公司、福星惠誉

3、被担保人:江汉置业

4、担保本金:6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6、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7、协议生效日期: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江汉置业获取现金流,促进其项目顺利推进。江汉置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江汉置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和福星惠誉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220,498.88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51,613.88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20,498.8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35.39%)、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51,613.8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6.65%),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2份《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