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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16-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发布的《华夏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3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6年9月5日起,在兴业银行、国联证券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001045)的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

(二)国联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0;

国联证券网站:www.glsc.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