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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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全面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全面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2016年9月5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360”或“乙方”)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本次签署的协议,双方将充分共享和整合资源,联合实现儿童收费市场的协同拓展。

二、交易方介绍

奇虎360创立于2005年9月,是中国领先的互联网安全软件与互联网服务公司,2011年3月30日,奇虎360公司正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日期:2016年9月5日

(二)协议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主要业务合作领域

1.内容合作

甲方将全面开放其拥有的版权库,包括影视剧、儿童动漫内容及其衍生品授权,在乙方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拥有并运营的互联网视频播出平台及其他相关互联网产品、儿童智能产品中投放使用。乙方提供全面的互联网视频播出服务,开设定制专区或频道及儿童定制化产品,并提供全面市场推广及建立内容品牌。

2.渠道合作

甲方开放运营的全国各类渠道、针对乙方的儿童智能产品进行联合推广、销售。乙方已有及未来即将推出的儿童产品都将同步在甲方的全国运营的各类渠道进行销售。

3.联合开发

双方基于儿童智能动漫内容、儿童定制产品、儿童动漫频道的全方面合作,将联手开发儿童垂直领域的互联网平台、收费产品、其他儿童产品以及其他儿童产品消费领域。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一)双方合作后,通过儿童内容及网络平台的结合,将有助于双方共同打造集娱乐、教育、儿童衍生品运营为一体的专业化儿童互联网平台,该平台将重点针对2-12岁儿童进行相应产品开发及内容提供,成为国内首个儿童娱乐、教育专业网络平台。与奇虎360的合作项目的全面启动对公司影视传媒板块业务特别是儿童产业未来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重大的意义。

(二)公司旗下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拥有海量优质影视剧、儿童动漫和幼教内容的中国大陆地区新媒体播出权、衍生品全权,以及遍布全国的新媒体发行渠道和各级地市、县的电视播出平台,覆盖超过4亿用户,并在全国大力推广儿童定制终端产品。奇虎360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安全平台,拥有雄厚的网络安全技术及监控手段,并且拥有儿童智能穿戴产品及儿童桌面等儿童定制化产品。公司与奇虎360双方紧密合作,将有利于双方充分共享和整合资源,并将公司独家拥有的影视剧、儿童动漫和幼教内容、衍生品、定制儿童终端产品及全国各类媒体运营平台与奇虎360拥有的互联网资源、技术优势以及儿童智能产品开发运营的共同诉求全面结合,实现儿童收费市场的协同拓展。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初步确定了总体的合作方向,具体的合作事宜仍需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实施进度和对公司的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事项的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奇虎360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3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9月5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现将该事项的相关风险做如下提示:

一、目前双方合作事宜仅限于上述公告中提到的内容运营平台、渠道以及基于儿童内容、儿童衍生品、儿童内容及衍生品推广平台等在内的全方面业务合作,暂未涉及其他方面。

二、本协议为双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初步确定了总体的合作方向,具体的合作事宜仍需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实施进度和对公司的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称: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皇氏集团

股票代码:00232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黄嘉棣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新花园******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6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9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黄嘉棣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5010219620322****

5.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新花园******

6.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66号,邮政编码530007

7.通讯方式:0771-3211086

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将此次减持股票所得根据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无偿借给公司使用,直至公司自有资金充足时再逐步归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并将会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皇氏集团股份303,023,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8%。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皇氏集团股份263,023,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0%。本次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对照表如下:

特别说明: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165,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嘉棣

签字:

签署日期:2016年9月5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嘉棣

签字:

签署日期: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