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6-05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温州市矮凳桥9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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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车磊、李根美、鲁爱民因公事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等其他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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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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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3.01整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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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3.02具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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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3.03具体方案-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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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3.04具体方案-标的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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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3.05具体方案-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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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3.06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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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3.07具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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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3.08具体方案-本次重组的先决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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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3.09具体方案-本次重组的交割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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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3.10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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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3.11具体方案-涉及人员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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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4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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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5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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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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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7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报告书摘要(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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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一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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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议案名称:9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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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议案名称:10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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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议案名称:11关于填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具体措施(一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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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议案名称: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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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议案名称: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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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议案名称:14审议《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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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议案名称:15关于同意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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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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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除议案14以外,其余议案均涉及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除议案14以外,其余议案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回避表决,持股数量为15600600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傅肖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东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