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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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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6-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由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2月17日颁布,并于2016年2月1日正式实施。为适应监管要求,推动产品持续良性发展,我司对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在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申购赎回限制条款等方面根据《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调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已与嘉实安心货币的托管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改达成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调整,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属于按照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不发生改变,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托管协议涉及基金合同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7日

附件:《〈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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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嘉实保证金理财实时申赎

货币市场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由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2月17日颁布,并于2016年2月1日正式实施。为适应监管要求,推动产品持续良性发展,我司对嘉实保证金理财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在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申购赎回限制条款等方面根据《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调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已与嘉实保证金理财实时申赎货币的托管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改达成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调整,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嘉实保证金理财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属于按照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不发生改变,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保证金理财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托管协议涉及基金合同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7日

附件:《〈嘉实保证金理财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嘉实保证金理财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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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由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2月17日颁布,并于2016年2月1日正式实施。为适应监管要求,推动产品持续良性发展,我司对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在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申购赎回限制条款等方面根据《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调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已与嘉实活期宝货币的托管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改达成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调整,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属于按照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不发生改变,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托管协议涉及基金合同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7日

附件:《〈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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