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临)2016-04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3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受董事长魏栓师先生委托,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忠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0人,董事魏栓师先生、汪辉文先生,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苍大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监事赵治华先生、黄立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金玲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及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1议案名称:上市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2议案名称: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3议案名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数据,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结果;
2、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宏、袁娜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4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董事会于2016年8月2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4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董事魏栓师先生、汪辉文先生,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苍大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张忠先生、甘韶球先生,独立董事钱明星先生、徐万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受董事长魏栓师先生委托,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忠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题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通过《关于增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增选董事王占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增选后,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魏栓师
委 员 汪辉文 张 忠 杨占峰 翟文华
甘韶球 丁文江 徐万春 苍大强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丁文江
委 员 魏栓师 张 忠 郭晓川 钱明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徐万春
委 员 郭晓川 张日辉 苍大强 王占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钱明星
委 员 汪辉文 郭晓川 李金玲 苍大强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王福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解聘王福生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董事会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董事王占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王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占成先生、王臣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解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解聘及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7日
附件:
王占成先生简历
王占成,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85.09—1987.08 哈尔滨冶金测量专科学校工业会计专业学习
1987.08—1989.09 包钢行政处工程科、大客二队实习、技术员
1989.09—1990.12 包钢驻北京办事处干事
(其间:1988.04-1990.10 内蒙古财经学院工商会计专业学习,获大专学历)
1990.12—2002.04 历任包钢计划处财务科干事,包钢财务处投资科、成本科、资金科、结算中心干事
(其间:1999.10-2001.12 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学习,获大学学历)
2002.04—2012.12 历任包钢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主办、主管、副处长、处长
(其间:2003.04—2004.04任包钢计划财务部驻焦化厂财务科科长;2007.09—2010.07 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学习,获党校研究生学历)
2012.12—2016.08 包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王臣先生简历
王 臣,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89.09—1993.07 四川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3.07—1993.12 包钢炼钢厂实习
1993.12—1996.04 包钢运输部劳资科干事
1996.04--1997.07 包钢运输部组织部干事
1997.07—2012.12 历任包钢党委组织部(人事部)调配科干事,包钢党委组织部(人事部)综合管理处干事、主办、主管、副处长、处长
(其间:2001.09-2003.07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12.12—2016.08 包钢党委组织部(人事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4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监事会于2016年8月2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亲自出席监事4人。监事赵治华先生、黄立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分别书面授权委托监事郝玉峰先生、张庆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共同推选,由监事邢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选举监事邢斌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4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9月6日,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嘉鑫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的函》,嘉鑫有限公司于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65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质押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嘉鑫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29,532,85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7%。本次质押后,嘉鑫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2,552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8.44%,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1%。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