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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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6-037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于2016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进行处置。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共112笔,合计10,283,879.43元。上述款项长期存在且无交易,账龄在10年以上,应付账款主体已注销或被吊销。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及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表示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登载于2016 年9 月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6-038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9月6日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共112笔,合计10,283,879.43元。上述款项长期存在且无交易,账龄在10年以上,应付账款主体已注销或被吊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查验,本次核销款项所涉及的债权人均不是公司关联人。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及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

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6-039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核销应付账款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进行处置。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共112笔,合计10,283,879.43元。上述款项长期存在且无交易,账龄在10年以上,应付账款主体已注销或被吊销。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合计10,283,879.43元,转入2016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将增加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283,879.43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及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表示同意。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应付账款主体已注销或被吊销。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查验,本次核销款项所涉及的债权人均不是公司关联人。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及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6-040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重庆分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提升管理运营效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注销公司重庆分公司。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公司“2016-034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渝江)登记内销字[2016]第018124号),准予公司注销公司重庆分公司。至此,公司重庆分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公司重庆分公司注销后,不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2016-41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9月6日,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1009号)。2016年9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依据规定,拟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共112笔,合计10,283,879.43元。上述款项长期存在且无交易,账龄在10年以上,应付账款主体已注销或被吊销。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转入2016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将增加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283,879.43元。经对你公司上述公告进行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一、应付账款主体已被注销或被吊销事实确认的具体时点和方式;

二、公司将核销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具体会计处理依据;

三、如果应付账款主体被注销或被吊销的事实发生在以前年度,请公司披露以前年度未确认并核销应付账款的具体原因,并说明现在核销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公司会计师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上交所要求公司于2016年9月9日之前对上述问题进行补充披露,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上交所。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