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6-57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得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1/3,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人数不得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1/3,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16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
1、职工董事
聘任黄东保先生、杨晓明先生、王先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上述职工董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黄东保先生、杨晓明先生、王先云先生简历附后。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职工监事
聘任贾宗燕女士、朱长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成员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同第四届监事会。贾宗燕女士、朱长江先生简历附后。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附:个人简历
1、职工董事
(1)黄东保
黄东保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南京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EMBA。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区项目建设部部长、设备部部长,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产品维修服务中心经理。
黄东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20万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2)王先云
王先云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8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衡阳中钢衡重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卷取事业部经理。
王先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3)杨晓明
杨晓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主办会计、审计部长、财务部长助理、财务部长、金融投资部长,现任公司董事。
杨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2、职工监事
(1)贾宗燕
贾宗燕女士,1985年生,本科学历。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部长助理,市场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市场管理部部长。
贾宗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2)朱长江
朱长江先生,1983年,研究生学历。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技术员、设计部万向轴主管、设计部部长、传动事业部技术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传动事业部技术部部长。
朱长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6-58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9月5日15:00 至2016年9月6日15:00 。
4、会议召开点:公司二楼股东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邰正彪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1,911,353股,占公司总股数的40.90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6,200,451股,占公司总股数的38.366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710,902股,占公司总股数的2.5418%。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710,902股,占公司总股数的2.5418%。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股份数额均以2016 年9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5)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11,35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10,902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一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1,911,353股,本次应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表决结果为:
2.1选举邰正彪先生为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200,45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00%,邰正彪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2.2选举黄春燕女士为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200,45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00%,黄春燕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一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1,911,353股,本次应选举独立董事3名,表决结果为:
3.1选举张居忠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200,4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00%,张居忠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3.2选举尤佳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200,4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00%,尤佳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3.3选举方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200,4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中小投资者未参加投票。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00%,方明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一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1,911,353.00股,本次应选举监事2名,表决结果为:
4.1选举冯春兰女士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6,200,4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00%,冯春兰女士当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同第四届监事会。
4.2选举王安春先生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6,200,4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00%,王安春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同第四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陈晓玲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6-59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6日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邰正彪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会议一致同意选举邰正彪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2016年9月6日—2019年9月5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会议讨论决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组成为:邰正彪先生、黄春燕女士、王先云先生、张居忠先生(独立董事)、方明先生(独立董事),由邰正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为:方明先生(独立董事)、黄东保先生、张居忠先生(独立董事)、由方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为:张居忠先生(独立董事)、杨晓明先生、方明先生(独立董事),由张居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张居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为:尤佳女士(独立董事)、张居忠先生(独立董事)、王先云先生,由尤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2016年9月6日—2019年9月5日),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董事长提名,会议一致同意聘任邰正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2016年9月6日—2019年9月5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总经理提名,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夏清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春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光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三年(2016年9月6日—2019年9月5日)。
经董事长提名,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王春琦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2016年9月6日—2019年9月5日)。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邮箱:dsh@taiergroup.com
联系电话:0555-2202118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总监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胜任所聘岗位的能力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任职资格合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邰正彪先生为总经理、夏清华先生为副总经理、王春琦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光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本次会议同意聘任黄姝静女士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2016年9月6日—2019年9月5日),黄姝静女士简历附后。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秘书提名,本次会议同意聘任董吴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2016年9月6日—2019年9月5日),董吴霞女士简历附后。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邮箱:dsh@taiergroup.com
联系电话:0555-2202118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六日
附件:
1、邰正彪
邰正彪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公司实际控制人。1964年10月出生,南京大学MBA 及清华大学EMBA,经济师。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邰正彪先生现任泰尔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市工商联副主席、雨山区人大常委,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副会长、传动联结件分会理事长、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设备分会副会长、全国轧钢信息网薄板宽带分网副网长、中国金属学会冶金设备分会副主任委员、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兼职导师等职。2016年6月,荣获“2015-2016年度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和“2015-2016年中国工业企业十大双创人物”称号;2016年1月被评为省优秀企业家;2012年12月被评为“安徽省技术领军人才”;2011年1月被评为2010年度“安徽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
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018.41万股,邰正彪先生系黄春燕女士的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黄春燕
黄春燕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黄春燕女士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春燕女士系实际控制人邰正彪先生的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53.76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黄东保
黄东保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南京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EMBA。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区项目建设部部长、设备部部长,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产品维修服务中心经理。
黄东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20万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4、王先云
王先云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8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衡阳中钢衡重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卷取事业部经理、董事。
王先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5、杨晓明
杨晓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主办会计、审计部长、财务部长助理、财务部长、金融投资部长,现任公司董事。
杨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6、张居忠
张居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0年10月出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系,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山东分所所长,公司独立董事、阳光电源独立董事、安利股份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报约谈专家组专家,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从业20多年,具有丰富的国内大型国企、民营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审计、咨询等经验。先后主持了天邦股份、永新股份、江淮汽车、东阿阿胶、德力股份等近20家上市公司的上市发行、审计、并购重组等项目。张居忠先生发表的论著主要有《审计》、《中级会计实务》、《基于成本法核算基础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浅谈拟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问题》、《正确理解创业板拟上市公司业绩要求》等。
张居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7、尤佳
尤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8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尤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8、方明
方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2年6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师分析师协会(IACVA)会员,获武汉工业大学(现名武汉理工大学)工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裁、副总评估师,上海国资委重大项目审核专家,上海财经大学公管学院硕士校外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方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9、夏清华
夏清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泰尔重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清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9,112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10、王春琦
王春琦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工业大学辅导员、分团委书记,交通银行马鞍山分行综合办公室主任,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
王春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11、朱光亮
朱光亮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人民大学总裁进修班、南京大学EMBA。曾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长、财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朱光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12、黄姝静
黄姝静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就职于安徽安实餐饮管理公司、上海璐视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审计负责人。
黄姝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13、董吴霞
董吴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被评为“上市公司十大杰出证代”,2016年8月被评为“2015年度安徽上市公司优秀证券事务代表”。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助理、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吴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6-60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31日以通讯方式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冯春兰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会议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冯春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主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工作,任期三年(2016年9月6日—2019年9月5日)。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六日
附件:
冯春兰,女,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部部长、制造部部长、精益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管理革新办主任。
冯春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