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9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持有的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1010%股权
认购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6-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608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持有的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1010%股权

认购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的资产受让方及股份发行方为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消防”),资产出让方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盈佳”),长园盈佳将其持有的参股公司沃特玛的10.1010%股权转让给坚瑞消防,转让金额为50,505万元人民币,坚瑞消防以8.63元/股作为股份对价的发行价格,向长园盈佳发行58,522,595股新股作为支付对价。

坚瑞消防拟向沃特玛的全体股东(李瑶、李金林、耿德先等13名自然人股东以及长园盈佳、北京德联恒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沃特玛100%股权,并于2016年2月29日与全体股东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本次以所持资产认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由董事会批准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以持有资产认购股份事项经坚瑞消防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坚瑞消防于2016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瑶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1号)。

截止目前,坚瑞消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长园盈佳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坚瑞消防股份数为58,522,595股,占坚瑞消防总股本的4.81%,上市日为2016年9月2日。长园盈佳不参与业绩承诺,本次交易获得的坚瑞消防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公司以所持资产认购股份事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使公司对参股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转换为对上市公司投资,有助于公司提高所持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公司将在处置该部分上市公司股份时根据相应的投资成本和处置收入确定投资收益。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沃特玛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沃特玛的少数股权。为此,公司将与坚瑞消防、沃特玛协商解决上述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