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公告编号:2016-055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28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陈铁铭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名郑树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名林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超、颜艳红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