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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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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6-067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见2016年9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2016年9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5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业务产业链,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拟设立全资幕墙设计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拟定为:中衡设计集团苏州幕墙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300万元,经营范围拟定为:幕墙设计、幕墙设计顾问、幕墙施工顾问。上述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大楼物业管理工作,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设立全资物业管理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拟定为:中衡设计集团苏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00万元,经营范围拟定为: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清洁服务,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广告与图文制作;软件开发与服务。上述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董事杨海坤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增补陆学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王路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因王路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正功先生拟提名增补程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张谨女士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聘任于吉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邹金新先生因身体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冯正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拟聘任胡义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胡义新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并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胡义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胡义新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拟将公司住所由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393号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2016年9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16年9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7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附件:

陆学君:男,1971年出生,清华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今,历任公司结构工程师、结构二所所长、工程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工程分公司总经理。

程杰:男,1959年出生,美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流体力学硕士,St.Thomas University, School of Business 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美国伊顿公司大中国区总经理,美国通用电气集团GE亚洲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普莱克斯集团公司(PRAXAIR)大中国区总裁,美国黑石集团子公司Polyer Group. Inc.,副总裁兼亚洲区总经理,美国黑石集团子公司Klockner pentaplast亚洲区总裁,美国伟世通集团公司大中国区总裁。现任美国德韧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兼亚洲区总经理。

于吉鹏,男,1965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直营总部)助理总经理,EPC事业部总经理,兼北京中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

胡义新,男,1984年生,本科,法学学士,历任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高智思(北京)体育比赛推广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部部长,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业从业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6-068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6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见2016年9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2016年9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5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6-06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1351号文《关于核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中衡设计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 818,181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1,673,728股,发行对象为9名,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999,984.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297,291.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702,693.3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5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的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38,870.00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116008号),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8,870.00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8,8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中衡设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中衡设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有关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和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中衡设计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确认,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116008号《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8,870.00万元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以募集资金38,87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衡设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6-070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有效。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6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不超过1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1351号文《关于核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 818,181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1,673,728股,发行对象为9名,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999,984.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297,291.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702,693.3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702,693.37元,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78,440,276.47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人民币4,737,583.10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拟置换的自筹资金投入金额388,700,000.00元后,余额为185,002,693.37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正按计划有序进行,考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滞后性,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9,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

2、保本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有效。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实施。公司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保本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中衡设计通过投资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中衡设计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正按计划有序进行,考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滞后性,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9,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有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3、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38,200万元(包含本次批准的最高额度19,000.0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衡设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6-07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杨海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海坤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海坤先生辞去董事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任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杨海坤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6-07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6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路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因王路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路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王路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6-073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邹金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邹金新先生因身体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邹金新先生仍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邹金新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邹金新先生自任职以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6-07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393号,邮政编码:215021

现修改为: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邮政编码:215123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70万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537.3728万元

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4,37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7,537.372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6-07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2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裙房四楼中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4、5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6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6年9月19日(周一)—2016年9月20日(周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宛亭

(2)联系电话:0512-62602256

(3)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4)电子邮箱:security@artsgroup.cn

(5)邮政编码:215021

(6)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6-07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6日收到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关于更换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由于中衡设计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为苏北先生、尤剑先生。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委派保荐代表人尤剑先生(简历附后)接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茂华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苏北先生和尤剑先生,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附:保荐代表人尤剑先生简历

尤剑先生,金融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直属事业部业务总监。主要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保荐承销工作,以及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等工作。2015年参与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为该项目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