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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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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16-011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7588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亚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忠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李建民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林惠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