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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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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爱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华泰柏瑞爱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爱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50号)和2016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华泰柏瑞爱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2089号)进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爱利混合;基金代码:001533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4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的销售网点(以下统称“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7、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50,000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华泰柏瑞爱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华泰柏瑞爱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9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报刊上的《华泰柏瑞爱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下转22版)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