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9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
大会的通知

201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2016-034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25日 9 点00 分

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2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嘉华酒店三层6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25日

至2016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 2016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 A股股东将分别在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姜波女士已就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股东如拟委任姜波女士担任股东的代理,以代表其在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投票,务请填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征集时间内(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4日)送达。有关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通知同时公告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的有关内容已于2016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2项议案《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已于2016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3项议案《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草案)》已于2016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4项议案的有关内容已于2016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凡在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办公时间结束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境内股东名册内之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A股类别股东大会,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保管的本公司境外股东名册内之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代理人

1.凡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A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为其代理人,代表其出席现场会议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

3. 投票代理委托书和/或已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原件最迟须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A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 24 小时交回公司办公地址方为有效。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阁下若填妥及交回委托书,仍然可亲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于会上投票,惟在此情况下,委托书将视作已撤销论。

4.股东或其代理人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三)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方可出席现场会议。

(二)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于 2016 年10 月 5 日(星期三)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送达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728 或传真号码:010-59965997)。如未能签署及寄回回执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或传真将上述回执送达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预期本次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二)公司 A 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地址为: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

(三)本公司办公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

邮编:100728

联系电话:86-10-59965998

传真号码:86-10-59965997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8日

附件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2: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我们附注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H股/A股附注二___股(股东账号 )之注册持有人,兹通告贵公司,本人/我们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在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嘉华酒店三层6号会议室举行之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签署_______

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注:

一、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如未有填上书面,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本公司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有关。

三、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6年10月5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此回执可亲自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10-59965997,邮政编码为100728。

附件2: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附注3: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附注3: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2:         受托人签名附注4: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2: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4: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日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送达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此授权委托书可亲自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10-59965997,邮政编码为100728。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附件3: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附注3: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附注3: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2:         受托人签名附注4: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2: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4: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日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送达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此授权委托书可亲自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10-59965997,邮政编码为100728。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16-035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4日期间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姜波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姜波女士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其基本情况如下:

姜波女士,59岁,高级经济师,博士研究生毕业。姜女士1983年8月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办公室、财会稽核处、国际部工作;1993年10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国际部总经理;1996年5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常务董事、副行长;2007年4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常务董事、副行长、首席审计官;2007年11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首席审计官;2009年8月起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首席财务官、工会主席。2010年12月起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董事;2011年1月起任光大金控资产管理公司董事;2014年1月起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董事;2014年6月起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2015年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姜女士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9:00;

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股股东)时间: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 -15: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嘉华酒店三层6号会议室。

(3)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二)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9:30;

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股股东)时间: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 -15: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嘉华酒店三层6号会议室。

(3)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三)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10: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嘉华酒店三层6号会议室。

(3)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有关召开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9月7日的股东大会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并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二)征集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4日。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对于A股股份持有人而言,请按照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对于H股股份持有人而言,有关独立董事授权委托书将与H股股东通函一并及发给H股股东,请按照所附H股股东独立董事授权委托书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就A股股东而言:

(1)法人股东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股东账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A股个人股东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就 H 股股东而言:

H 股股东请依据 H 股股东通函所附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征集投票权委托书的指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步骤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上述第2条中列明的全部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下述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日为下述收件人签署相关信函回单日。

A股股东委托投票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

收件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728

电话:86-10-59965998

H股委托投票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收件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电话:+852 2862 8555

传真:+852 2865 099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将由公司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交给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1)经审核,满足下述全部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a) 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准备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已被送达到指定地址;

b)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在征集时间内被送达到指定地址;

c) 股东已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d)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交易结束时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相符;

e) 股东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2)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4)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a)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b)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c)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d) 同一表决权就同一议案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且其他投票方式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同一议案的表决内容不一致,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表决内容为准。

征集人:姜波

2016年9月7日

附件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对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权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本公司 ______________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姜波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附注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A股个人股股东填写如下信息: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A股法人股股东填写如下信息:

法人股东填写股东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签署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二: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对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投票权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本公司 ______________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姜波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附注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结束

A股个人股股东填写如下信息: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A股法人股股东填写如下信息:

法人股东填写股东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签署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