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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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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1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8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27.68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1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327.6836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96.633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31.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6元/股。根据《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613.90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回拨机制实施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32.683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09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95531595%。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9月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9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根据2016年9月5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主承销商做出统计如下: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6年9月6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2,13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15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参与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5,665,290万股。其中,初步询价阶段中提交有效报价而未按照要求进行网下申购的有23家投资者管理的23个配售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配售,配售结果如下:

其中:(1)投资者类型中A类指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类投资者;B类指企业年金和保险资金类投资者;C类指其他类投资者;

(2)根据零股配售原则,零股0.1573万股配售给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披露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三、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和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6220009-666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