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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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16-087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中,全部2项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中,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须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先导智能董事会召集,于2016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王燕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6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2名,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5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7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9,04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885%,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239,02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847%;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8%。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2项议案获得了通过,其中2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所有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2项议案获得了通过,2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所有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次大会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03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639%;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由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制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0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082%;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4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顾海涛律师、丁飞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