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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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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奥通航信披违规被责令改正

201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朱文彬

因信息披露违规,德奥通航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送达的责令改正决定书。

据上述决定书披露,德奥通航于2015年9月1日、2015年12月11日分别与刘伟、张小东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5000 万元和 6700 万元。该款项占德奥通航201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23%和 19.07%,构成上市公司应进行临时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过,德奥通航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对此,广东证监局责令德奥通航改正,并补充披露上述借款事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