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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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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申购业务也将暂停(本基金A、B等级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申购赎回的基金代码分别为519599、519598)。

2.2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等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资料。

2.3 2016年9月19日起恢复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2.4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9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预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4日正式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约定,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近期对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具体的分红事宜以分红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因分红事项带来的基金资产净值波动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