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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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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6-5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8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秦敏董事、李宪明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7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在北京市、福建省、陕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分别设立北京第二分公司、福建分公司、陕西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及安徽分公司;在福建省厦门市、辽宁省大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分别设立厦门分公司、大连分公司及桂林分公司。

(二)同意公司采用分支机构更名的方式,分别将成都天仁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四川分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云南分公司,深圳经纪分公司变更为深圳第二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变更为浙江分公司。

(三)授权公司经营层向监管机构上报设立或变更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并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筹建、申请验收、申领或换领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投资及费用预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新设分支机构及修缮房产等事项追加投资预算1,607.95万元,追加费用预算991.1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撤销前海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增加香港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一)同意香港子公司注册资本从1亿港元提高至 10亿港元(初始实缴资本5亿港元,后续实缴资本和额度根据香港子公司筹建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

(二)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在下次授权前,上述授权一直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证券公司的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须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五、《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项春生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不再兼任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项春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六、《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的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下午14:30,地点为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审议《关于增加香港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

项春生先生简历

项春生,男,1975年1月生,金融学博士。2006年7月至2012年2月,历任中国证监会国际部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2012年2月至2015年8月,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合规官(合规总监),2013年10月至2015年8月,兼任摩根士丹利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任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督察长;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6-5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2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在2016年9月21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增加香港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3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7:00 (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 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联 系 人:刘峻、马雨飞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6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0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