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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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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成立“南宁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机构的公告

201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南宁市经济建设,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城市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6〕13号)和《关于印发南宁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由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成立“南宁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通称“母基金运营公司”)。现就成立母基金运营公司征集合作机构。

一、 应征内容

征集合作机构,共同组建母基金运营公司。

二、 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自2016年9月8日(北京时间)正式启动,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

三、 应征机构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有较强资金募集能力,具有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等资源,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

(三)管理团队至少有管理1个政府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经验,有对3个以上(含3个)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成功案例,基金管理规模不少于10亿元。至少有3 名具备3 年以上产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能为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四)管理人员无被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四、合作方式

(一)两家申请合作机构和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共同在南宁市出资成立母基金运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面向社会征集的两个合作机构,两者中任何一方出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0%。(上述出资比例为暂定,最终出资比例由三方协商,并报南宁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审批为准)。

(二)母基金运营公司负责接受南宁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母基金公司”)委托,负责开展母基金(包括“南宁城市发展基金”和“南宁产业发展基金”)的具体运营工作。预计到2020年,母子基金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以上。

五、申请合作流程

申请资格审核——专家评审——报决策委员会审定合作机构——商务洽谈——确定合作机构及出资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报请批准——筹备设立母基金运营公司。

六、资料领取及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的机构如有合作意向,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ww.nnjr.co/,并在最新公告栏阅读“完整版征集公告”,并下载申请材料。申报方式为网上申请与书面材料递交相结合。网上申报请将电子版发至nnjtjjglb@163.com,标题注明“母基金运营公司合作机构申报”;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邮寄至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

联系人: 薛丽君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29号财政大厦1421室

电话:0771-2189390

手机:13978761298

传真:0771-2189149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