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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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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网上直销系统
端口上线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移动互联网方式投资基金,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拟于 2016 年9月12日起开放微信交易端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线时间

2016 年 9 月12日

二、适用基金产品范围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账户的开户、绑定、资料修改等账户类业务;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定投、转换等交易类业务。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微信交易系统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四、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已通过关注鑫元基金微理财号(微信号:xyamc_ebuy)开通网上交易并绑定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

五、适用银行卡范围

目前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等银行的借记卡持卡人开通微信交易服务。如有新上线银行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账户渠道,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微信交易所支持银行渠道开通方式、支付限额及相关注意事项,投资人可通过鑫元基金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六、费率优惠

1、通过微信交易系统申购、定投本公司上述基金,基金申购费率按 4 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 0.6%, 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或低于 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最终申购费用收取按照投资人购买时实际扣收为准)。基金处于封闭期内的或本公司新增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前端收费的基金产品,不包括后端收费的基金产品。各基金标准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相关公告。

3、基金赎回费率依照基金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4、新上线银行卡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费率优惠,将另行公告。

5、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途径了解详情:

本公司网站:http://www.xyamc.com

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网址:https://etrade.xyamc.com/kfit/page/frame/Login.jsp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鑫元基金微理财: xyamc_ebuy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xyamc.com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微信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确保遵守有关微信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互联网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微信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若微信系统因故不能正常登陆交易,客户可至鑫元基金官方网站进行相应操作。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