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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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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6-081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9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东颖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以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9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9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汪东颖先生与汪栋杰先生为兄弟关系,均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以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董事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汪东颖先生与汪栋杰先生为兄弟关系,均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以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公司董事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汪东颖先生与汪栋杰先生为兄弟关系,均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9月2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事项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6-082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以2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2016年9 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监事宋丰君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梁军的配偶,属于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以2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监事宋丰君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梁军的配偶,属于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三、 以2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查<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监事宋丰君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梁军的配偶,属于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以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9月2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事项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6-083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15:00至2016年9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核查<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特别说明:上述全部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全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6年9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9月26日(星期一),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9月26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9060 传真:0756-3265238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联系人:张剑洲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8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5)确认委托完成。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15:00至2016年9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剑洲

2.电话:0756-3265228

3.传真:0756-3265238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

5.邮编:519060

6.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9月22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艾派克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6-084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谢石松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的2016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报告书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谢石松作为征集人,仅对公司拟召开的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pex Technology Co., Ltd .

设立日期:1991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2楼、7楼B区,02栋,03栋,04栋1楼、2楼、3楼、5楼,05栋。

股票上市时间:2007年11月13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艾派克

股票代码:002180

法定代表人:汪东颖

董事会秘书:张剑洲

公司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

邮政编码:519060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0756-3265238

电子信箱:sec@apexmic.cn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核查《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2016年9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 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石松,其基本情况如下:

谢石松先生,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1981-199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年到中山大学法学院任讲师,1993年任副教授,1996年任教授。历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届独立董事,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七届独立董事,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海南、广州、长沙、深圳、厦门、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6年9月22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6日的(每个工作10:00-12:00、14:00-18: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

收件人: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6-3265238

传真:0756-3265238

邮政编码:51906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谢石松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附件一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石松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授权委托书简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