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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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16-012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9,994.3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6]19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9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57.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22.1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7月22日出具了XYZH/2016GZA10455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6GZA10459号),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9,994.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994.3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9月9日出具了《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6GZA1045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已经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用于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6GZA10459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994.3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994.3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6GZA10459号)。

特此公告。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