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6-080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85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提出需进一步说明和解释的事项,公司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批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6-081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江苏
达泰悦达大数据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达泰悦达大数据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作为江苏达泰悦达大数据创业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与江苏达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旭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和个人共同投资设立江苏达泰悦达大数据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该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大数据、云计算及其运用领域的企业或其他涉及高科技、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企业。通过对经营大数据、云计算及其运用的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为主的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同时为公司的大数据等产业战略布局提供技术、市场与战略支持。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范围之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一、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本次与公司合作的普通合伙人为江苏达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2年02月27日
2.管理模式: 江苏达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团队士为李泉生、叶卫刚和江铮毅。江苏达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受托管理有限合伙基金的具体运作。
3.主要管理人员:李泉生、叶卫刚和江铮毅,主要管理人员均拥有的丰富投融资、项目运作经验。
4.主要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经营大数据、云计算及其运用领域的企业或其他涉及高科技、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企业,合伙企业将选择前述行业中的早期、成长期项目为主要投资标的。合伙企业中不低于70%的可投资资金应投资于经营大数据、云计算及其运用的企业;剩余30%的可投资资金可投资于其他涉及高科技、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企业
5.近一年经营状况:正常经营。
6.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已完成登记,编号P1000806。
7.经营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1幢1102室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私募基金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2.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否。
3.是否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否。
4.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否。
5.是否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否。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江苏达泰悦达大数据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3.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管理服务。
4.成立背景 : 随着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数据产生速度加快、规模加大,迫切需要运用大数据手段进行分析处理,提炼其中的有效信息。我国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居全球第一,拥有丰富的数据资源和应用市场优势,大数据部分关键技术研发取得突破,涌现出一批互联网创新企业和创新应用,市场潜力巨大。
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要求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2016年3月,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把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创新。大数据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性资源的高度。我国试图抓住大数据发展先机,借助大数据实现改革转型与创新驱动。
5.基金规模: 募集2-3亿元,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增加或减少该目标认缴出资总额。首次募集封闭日起一百二十日内,本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认缴出资总额下限”)。若首次募集封闭日起一百二十日后,本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低于认缴出资总额下限,则普通合伙人应注销本基金,将合伙人已经支付的全部的实缴资本如数退还给各合伙人。
6.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
注:所有守约的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守约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守约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9.本次投资各合伙人的认缴金额及缴款安排:各合伙人认缴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两期缴付,首期出资金额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60%,第二期出资金额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40%,每一期出资均由各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缴付。
四、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委派的李泉生、叶卫刚、江铮毅三名委员组成,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组合公司审议并作出决定。任何投资组合公司之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简单多数表决通过。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所有守约的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守约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守约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管理费用
基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服务,江苏达泰悦达大数据创业投资基金按照以下规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1)投资期内,按照每一位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2.0%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
(2)退出期内和延展期,按照每一合伙人在届时有限合伙企业尚未退出的所有投资项目中所贡献的投资成本之2.0%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
4.利润分配
(1)分配原则: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获得收益分成;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收益以外的收益,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分配;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2)利润分配方法:
投资基金经营期间取得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应按照下述方法进行收入分配:
第(i)步:返还各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各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第(ii)步:支付各合伙人优先回报:如在完成第(i)步返还各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之后仍有余额,则应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100%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直至各合伙人之实缴出资额均实现8%的年度收益率(单利)(按照从每次出资通知之付款日起算到分配时点为止);
第(iii)步:弥补普通合伙人回报:如在完成第(ii)步支付各合伙人优先回报后仍有余额,则应100%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直至达到上述第(ii)步所述之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
第(iv)步:80/20分配: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的80%归于各实际出资的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5. 存续期限:七年,基金首期募集封闭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三年为投资期,剩余期限为退出期。投资期届满之后,合伙企业除存续性活动外不得参与任何项目投资,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的存续期可延长或缩短。
五、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 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投资目标为对经营大数据、云计算及其运用的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为主的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2.投资项目和计划:主要投资于经营大数据、云计算及其运用领域的企业或其他涉及高科技、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企业,合伙企业将选择前述行业中的早期、成长期项目为主要投资标的。合伙企业中不低于70%的可投资资金应投资于经营大数据、云计算及其运用的企业;剩余30%的可投资资金可投资于其他涉及高科技、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企业。
3.盈利模式及投资后的退出机制: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合同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人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企业,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的要求。
六、风险揭示
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江苏达泰悦达大数据创业投资基金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本次出资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敦促投资基金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并通过科学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七、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通过参股投资基金,投资布局包括大数据、云计算及其运用领域的企业或其他涉及高科技、信息技术等领域,有助于公司产业结构和业务布局的不断优化。同时,投资基金所投企业未来可能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优网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协同效应,为公司布局大数据产业链进一步夯实基础。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