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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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6-08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依法列席了董事会。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员工配置推进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转型升级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在认真总结公司2015年优化员工配置及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精干主业、辅业用人用工,提高管理效率、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制定了《进一步优化员工配置推进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李卫东先生辞去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需要,李卫东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并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同意其辞呈,解聘其副总经理职务。李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卫东先生的工作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董事会决议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李卫东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王志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李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9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李卫东先生辞去副总经理暨聘任李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9日

附件

李建忠先生的个人简历

李建忠,男,1966 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银仪电力设备检修安装公司副总经理。李建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规定, 李建忠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八部委联合发文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对李建忠先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登录http://shixin.court.gov.cn或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网站进行核实后,李建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0

关于李卫东先生辞去副总经理暨

聘任李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李卫东先生辞去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李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需要,李卫东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并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李卫东先生的工作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董事会决议后生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同意李卫东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李卫东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王志强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李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李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副总经理候选人李建忠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同时李建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人选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聘任李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9日

附件

李建忠先生的个人简历

李建忠,男,1966 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银仪电力设备检修安装公司副总经理。李建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规定, 李建忠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八部委联合发文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对李建忠先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登录http://shixin.court.gov.cn或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网站进行核实后,李建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