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6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决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9月11日 15:00—2016年9月12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7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9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市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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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8日至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及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8-2844724;传真:0758-2865223。
联系人:刘艳春、岑树青。
2、其他: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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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6;投票简称:风华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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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6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在公司1号楼8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会议应到会员工代表14人,实际到会员工代表14人。会议以“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选举唐浩先生和颜小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唐浩先生和颜小梅女士因公司实施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均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唐浩先生和颜小梅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日
附件:
唐浩先生、颜小梅女士个人简历
1、唐浩,男,1976 年12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2011年1月至2015年10月 任公司下属电子工程开发分公司总经理;
2015年11月至今 任公司下属冠华片式陶瓷电容器分公司总经理;
2016年9月至今 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颜小梅,女,1969 年5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2011年1月至2016年2月 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
2016年3月至今 任公司审计部总监,现兼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肇庆科讯高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9月至今 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