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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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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版)

截至2016年6月30日,杨铿先生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6月30日,杨铿先生所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纠纷的情况。

六、发行人重组标的情况

发行人于2015年3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3年7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蓝光控股、平安创新资本、杨铿合计持有的蓝光控股控股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6月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4年12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3月26日,公司完成重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蓝光和骏成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6年6月30日,蓝光和骏注册资本为10.11亿元。蓝光和骏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四川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以民生住宅、社区商业开发及运营为主,已积累15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拥有国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连续八年位居四川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首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蓝光和骏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总资产为555.95亿元,净资产为105.07亿元;2015年度,蓝光和骏营业收入为171.50亿元,净利润为10.05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蓝光和骏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总资产为633.30亿元,净资产为109.34亿元;2016年1-6月,蓝光和骏营业收入为46.33亿元,净利润为0.61亿元。

七、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2015年4月修订的《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决策及议事机构。上述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完备、明确。发行人制定的上述规则、制度、条例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目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股东大会

公司设立股东大会,其主要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二)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其主要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名。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含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管理层

公司设总裁,由董事会聘任、解聘,总裁向董事会负责,其职权为: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副总裁;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上交所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依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行业特征,公司建立健全、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高效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分别召开3次、2次和3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会议筹备、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能够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享有平等地位。公司邀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分别召开12次、8次和8次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其成员组成结构合理。各专业委员会设立以来,均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已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每位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独立董事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审议关联交易的过程中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

八、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基本情况

公司换届选举的股东大会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会议选举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选职工代表监事。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志成担任,符合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管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 董事简历

杨铿先生,现年55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长江商学院。历任成都工程机械集团上游机械厂工段长、车间主任、副厂长,成都工程机械集团技术开发部主任,成都兰光汽配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四川省人大代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成都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志成先生,现年45岁,EMBA学历。1999年至2002年,在成都市青白江房管局就职,2002年进入蓝光集团,历任蓝光集团总裁办主任,成都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原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裁,兼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吕正刚先生,现年47岁,西南财经大学硕士,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成本科科长;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营销总监,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07年进入蓝光集团,历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蓝光集团首席财务官,原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兼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

任东川先生,现年46岁,大学学历,毕业于西南民族学院法律系。曾就职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起历任蓝光集团法律事务部主任、总裁助理、常务副总裁、总裁,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原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任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蓝光英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李澄宇先生,现年38岁。硕士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并购咨询部经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经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投资部副总裁,投资总监。现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唐小飞先生,现年42岁,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专业,著名城市品牌战略专家、营销专家,国家级教学团队核心成员。2010年度获西南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2012年度获刘诗白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13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现任西南财经大学西部商学院副院长,兼任国际品牌战略学会秘书长兼常务理事、中国市场学会理事、成都市政府品牌战略专家顾问、成都市驰名商标评审委员会专家、南溪县政府经济发展顾问、阿佩克思&奥美(中国区)顾问、成都哈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顾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逯东先生,现年35岁,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讲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晶先生,现年35岁,法学博士,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和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获历史学学士学位及法学博士学位,并于2007年取得美国纽约州律师执照。在耶鲁大学时期曾获得Sterling学者荣誉,在哈佛法学院深造期间荣获公益项目奖学金。曾在联合国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检察官办公室实习,后在美国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纽约及北京办公室担任律师,现任佳辰资本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简历

王小英女士,现年44岁,西南财经大学EMBA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就职于四川乐山东风电机厂,2001年10月入职蓝光集团,历任蓝光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总监、总经理,原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任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兼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常珩女士,现年35岁,本科学历,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会计系。曾就职于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蓝光集团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监事、预算成本中心总经理。

雷鹏先生,现年36岁,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曾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14年1月入职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任公司高级法务经理,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审计法务中心法律事务部主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志成先生和吕正刚先生的简历参见上述“董事简历”。

张亦农先生,现年47岁,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4年任职联想集团市场部经理;1994年至2002年任职展望未来传播机构总裁;2003年至2009年历任联想集团品牌总监、大中国区整合营销总监、亚太区市场总监;2010年至2011年任职复星集团战略品牌总经理;2011年至2013年任职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任职天朗控股集团副总裁,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战略及品牌中心总经理。

罗庚先生,现年35岁。硕士学历,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EMBA专业。历任成都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客户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成都嘉宝金荷花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蓝光和骏管理信息中心副总经理,蓝光集团总裁助理兼战略中心总经理、行政及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蓝光和骏总裁助理兼战略管理信息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原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资本并购及管理中心总经理,兼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未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注:蒲鸿因工作调整原因,于2016年8月15日提出辞职,董事会于次日公告生效。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本公司业务板块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现代服务业和生物医药三大领域。

(一)房地产行业情况

1、行业概述

房地产行业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其发展与原材料、建筑施工、工程机械、基础设施和大件消费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是衡量国民经济水平的重要指标。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显示,2002-2014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总体保持持续增长。201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95,036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住宅投资64,352亿元,增长9.2%;办公楼投资5,641亿元,增长21.3%;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4,346亿元,增长20.1%。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7.7%。全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住房511万套,新开工740万套。2014年房地产投资增速全年呈下降态势。

2014年至今,房地产行业外部政策形势明显改善,各地陆续放松了前几年的行政调控政策,出台了取消限购、放松限贷、定向降准、降息、房企再融资开闸等内的支持政策。2015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公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了包括降低首套及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措施;同时,当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由5年改成2年。上述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视,将提升改善性住房消费预期。

2015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28,4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6.9%,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16.2%,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1.9%。商品房销售额87281亿元,增长14.4%,增速回落1.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6.6%,办公楼销售额增长26.9%,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0.7%。

销售回升带动房价止跌回稳。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有所增加,而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所减少。住房销售市场的持续回暖和房价的回稳,也刺激了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土地市场。

新一届政府施政后明确提出新城镇化理论,及发展集约化和生态化模式,增强多元城镇功能,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提出了“两横三纵”的城市化战略格局,致力打造多层次的城市群;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规划,提出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

展望房地产业未来的发展,城镇化仍将是带动经济增长重要动力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中国短期经济政策和中长期政策的重要结合点。在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的发展理念下,城市基础设施及城市功能的完善必然会促进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建设高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转入城镇,以及政府合理引导国内特大城市从业人群适度分流至二三线城市的趋势,也会使得二三线城市购房需求得到持续释放,配合“新常态”经济的发展基调,各地基础配套设施的日益完善,将有利于改善居住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2、行业政策情况

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属国家重点调控对象,调控的方向主要为土地、商品房销售、金融以及税收。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将我国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主要政策导向阐述为: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政策,支持居民自主及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土地政策

2010年3月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十九条”),明确提出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须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同时,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亦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明确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1年;对用地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闲置土地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

2012年1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在资金、税收等方面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2012年6月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对企业囤地的情况进行了规范,规定对未动工开发满一年将被征缴土地价款20%的闲置费,满两年则将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012年12月28日,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作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着力推进资源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

2013年4月15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研工作的通知》。规定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部分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要进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比例。

(2)商品房销售政策

2010年4月19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其规定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严格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2013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里面规定政府要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3)金融政策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4年9月30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2015年3月30日,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015年1月16日,证监会发布了《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和2013年《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4)税收政策

2013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提出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做好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工作是贯彻依法治税要求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深化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2013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总体而言,政府对于房地产企业进行严格管控,特别打击囤地、炒地、哄抬房价等行为,支持居民对房产的自主及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3、行业发展状况

2010年,国家频繁出台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通过调整信贷、税收政策以及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式,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防止社会资源向房地产行业过度集中。在一系列调控政策下,201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8,267亿元,比上年增长33.2%;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0.4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0.1%;商品房销售额5.25万亿元,同比增长18.3%,全年房地产价格走势表现为稳定增长。

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 1号)后,在严落实原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新增了限购、限贷政策,进一步抑制了投资投机性购房的需求,房地产市场渐入低迷。受此影响,201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行业未来预期趋向谨慎,行业增速进一步放缓。2012年房地产开发投资71,804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增速较2011年放缓11.7个百分点;商品房施工面积57.3亿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3.2%,增幅同比减小12个百分点;新开工面积17.7亿平方米,比上年减少7.3%,增幅同比减小23.50个百分点。

2013年房地产市场景气度有所回升,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达86,0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79%;房屋施工面积66.56亿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16.1%;新开工面积20.12亿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13.5%。

2014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居民购房观望情绪上升,房地产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均出现同比回落。2014年度,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20,648.54万平方米,同比回落7.58%;商品房销售金额为76,292.41亿元,同比回落6.31%。2014年4月开始,除一线城市外,实施限购的城市逐步开始放松或取消限购。2014年9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贷款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对限贷标准的认定;2014年11月和2015年3月,人民银行分两次公告降低贷款基准利率,将5-30年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50%调整至4.00%。

2015 年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证券和外汇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人民银行采取连续降息、降准等方式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宽松的货币政策和首付比例放宽、购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的持续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使行业回归市场化,为优质企业提供平稳、可持续发展的平台。2015 年1-9 月,全国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8.29 亿平方米、销售金额5.6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5%和15.3%。

2015年3月,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将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40%;对于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降至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降至30%。2015 年8 月27 日,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从2015 年9 月1 日起,对拥有1 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016年2月2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首次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5%,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各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2016年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相关政策的实施不仅加大了对刚性住房需求的保障力度,并将促进合理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

4、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增速将放缓

我国房地产业将告别十余年高速发展的繁荣期,进入平稳发展的过渡期。201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为19.79%,而2014年降至10.49%,显著低于2000年到2011年繁荣期的水平(平均25.69%左右)。从2012年开始,由于供给已经超越了潜在的需求,过往繁荣期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高速增长预计将难以重现。此外,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求结构性失衡、住房保障制度相对滞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在目前的供求格局下,尽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演进以及我国人均居住水平的进一步上升,我国房地产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预计房地产市场“价稳量增”的特征仍将延续。

(2)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高

我国房地产行业在过去很多年里一直处于低集中度的状态,自1997年以来房地产开发企业呈增长趋势,截至2013年末,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91,444家,市场仍处于分散竞争的格局。但是,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走向成熟和调控的深入,大型房地产企业依靠规模、资本、品牌等优势,规模效益进一步凸显,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据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研究机构的最新研究数据显示,全国房地产百强企业2014年全年实现销售总额27,007.4亿元,销售面积24,978.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2.4%和10.3%;以销售额来看,百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已从2003年的13.52%提高至2014年的35.4%,且2013年较上年增加了4.7个百分点。同时,综合实力TOP10企业的市场份额达到15.6%,销售总额占百强企业44%,领先优势进一步凸显。

预计未来房地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将是大势所趋。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主要的前八大开发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在2009年最高达到了29%;而香港的房地产市场则更具有典型的垄断性特征,前十大地产集团开发量约占香港市场总开发量的80%左右。在我国,随着土地供应市场的日益规范和市场化运作机制的逐步完善,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在土地取得、立项批准、银行信贷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房地产业的进入门槛将越来越高,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将逐渐被市场淘汰,实力雄厚、具有相当规模和品牌优势、规范成熟的房地产企业将成为市场的领导者。因此,在未来的几年里,房地产行业的集中度将持续快速提高。

(二)现代服务业行业情况

1、行业概述

互联网经济下,用户就是资本,基数越大变现能力越强,物业服务离终端客户最近、关系最紧密,把握了电商最重要的线下入口,天然具有大基数用户吸附力。无论在社区物流、社区生活配套、社区广告等方面都具有最好的优势。通过互联网平台,可以构建物业、商家、业主等多方共赢的生态圈,实现社区资源的整合、转化与增值。现阶段,“平台化+规模化”是现代服务业最核心的价值所在。

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数据,截止到2014 年底全国管理物业面积约175 亿平方米、约5 亿客户群体、7 万余家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前100 强企业市场份额合计不到10%。预计到2020 年,全国住宅物业面积将达到300 亿平方米,而社区服务消费市场将超万亿元。而目前社区O2O仍处于初创期,如果能够满足业主需求、解决用户痛点,随着存量房比例的不断增高,覆盖面积的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空间广阔、将大有可为。

2、行业政策情况

法律层面上,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通过的《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法规层面上,有《物业管理条例》;行政规章层面上,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建设部修改发布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

3、行业发展状况

2014年以来,受中国楼市大环境影响,成交的下行导致房地产下游产业出现了经营危机,加上近年来,关于住宅物业的纠纷的频繁发生,2014年下半年住宅地产的物业管理将会继续受到不良影响。尽管如此,国人对于高端服务行业还是处于不断追求的局面中,因而如果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更侧重于高端类型的服务,侧重于商业地产的物业管理的开发和创新,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将会是未来五至十年享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行业。

近年来我国物业行业发展出现了六大变化:

(1)从物业管理业态的拓展看,由以住宅为主,向写字楼、商业物业、工业厂房、步行街、街道等各类城市综合体的进入,展现出物业管理覆盖的巨大潜能。

(2)从物业管理的开放看,在清洁、绿化、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四项基本服务基础上,纵向延伸至房地产开发前期的规划、设计、设施设备选用顾问等整个链条,横向涵盖消费者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房屋租赁、电子商务等各类个性化需求,不断挖掘出物业服务产品的附加值和边际效益,体现出物业管理丰富的商业价值。

(3)从物业管理对相关产业的带动看,物业管理产业链的拓展带动了装饰维修、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文化健身、居家养老等众多相关产业的发展,发挥出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4)从物业管理在社会管理的作为看,其在奥运、世博、汶川地震、新疆抗暴、冰雪灾害等作用的发挥,证明了物业服务队伍已经成为社会建设的生力军,是重大活动和抢险救灾中的一支可以动用的有生力量。

(5)从物业管理经营模式的转变看,通过尝试改变劳动密集型和简单服务提供者的现状,向依托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转变,正在成就一批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的技术密集型、服务创新型现代物业服务商,由此改变着传统的物业服务运作模式。

(6)从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的地位看,物业管理对公共秩序的维护、社区管理的参与,社会责任的担当,都使其成为城市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的全面推进和广泛覆盖,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了人居和工作环境,对增加收入、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行业上积极贯彻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力发展物业服务业,在稳定在管项目、扩大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创造就业机会、努力维护社区稳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物业服务掌握巨大客户资源,管理庞大不动产的优势,开始以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大力挖掘和充分调动业主的各类服务型需求。在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行业的经济效益、社会认知度、业主满意度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延伸服务的开展带动了行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升级,一大批品牌企业在做好物业管理基础服务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挖掘边际效益,通过延伸产业链、创新服务内容、拓展业务范围、创造商业价值,在为业主提供生活便利,企业也在转型升级中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网络技术的运用带来了物业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上海住房保障局和房屋管理局建立了基于CTI技术支撑,覆盖全市的962121呼叫平台,集中了受理、派单、处置、回访、督办、统计分析六大功能,起到了快捷计算的功能。深圳主管部门开发推行的电子投票系统,基本解决了业主大会表决难的问题。彩生活总部依赖云管理平台,对分布在50多个城市、建筑面积达8000万平方米的700多个住宅小区项目从安全、清洁、设备故障维修、关键岗位、业主投诉等方面的远程监控和直接监控,提升了管理和经营绩效。

4、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发展趋势,随着一系列物业管理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物业管理市场环境日趋成熟,既为物业管理企业创造了发展的机遇,同时使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着发展的挑战。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物业管理企业愈来愈需要把握瞬息万变的市场变化,国内优秀的物业管理生产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高端物业服务包括对建筑、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管辖区域的安全秩序管理、环境管理与环境保护,以及对物业客户自尊与服务享受的满足,这些服务构成了产品所提供的核心利益。随着行业发展所依托的社会、经济、法制、市场环境的变化,物业管理正呈现提档升级的多元化发展态势。可以预料,今后几年,法规政策的完善、监管体系的建立、定价机制的转变、税收政策的突破,将为行业发展打造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市场竞争的加剧,将极大地推进行业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进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将推动物业管理加速向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城市及农村推进;在重大活动、事件和抢险救灾中作用的发挥,以及对既有建筑节能减排等工作的开展,将凸显行业的社会责任和专业价值;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将使一大批品牌企业的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商业模式的创新将对改善行业生存状况产生深远影响。

(三)生物医药领域行业情况

1、行业概述

当前医药行业的竞争已进入白热化阶段,药品降价是行业发展的大趋势。国家新版GMP和新版GSP的推进实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众多传统药品生产企业正面临转型压力。但在老龄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战略推进以及国家对医疗卫生领域投入的进一步加大,医药市场未来稳步增长得到保障。

2013 年10 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未来大健康产业发展需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产业集群,到2020 年大健康产业总规模将达到8 万亿元以上。以个性化定制为鲜明特点的大健康产业时代已成为社会发展方向,3D生物打印技术是解决其瓶颈问题的突破口与新经济的增长点,未来的市场空间不可限量。

2、行业发展状况

我国生物医用材料的临床试验起步于1960年代,近期一台生物材料3D打印机问世,目前已成功打印出较小比例的人类耳朵软骨组织、肝脏单元等。该3D打印机不仅实现了无菌条件下的生物材料和细胞3D打印,而且新型的温控单元和打印喷头设计,能够支持从-5℃到260℃熔融的多种生物材料打印。“Regenovo”打印的细胞有着高达90%的存活率,存活时间最长为4个月。

目前医疗行业3D打印技术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无需留在体内的医疗器械,包括医疗模型、诊疗器械、康复辅具、假肢、助听器、齿科、手术导板等;二是个性化永久植入物,使用钛合金、钴铬钼合金、生物陶瓷和高分子聚合物等材料,通过3D打印骨骼、软骨、关节、牙齿等产品,通过手术植入人体;三是3D生物打印,即使用含细胞和生长因子的“生物墨水”,结合其他材料层层打印出产品,经体外和体内培育,形成有生理功能的组织结构。这项技术成功后,有望解决全球面临的移植组织或器官不足的难题。

3、行业发展趋势

3D打印顶尖咨询机构Wohlers2013年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2012年3D打印市场年平均增长8.6%,总产值达到22.04亿美元,过去三年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7.4%。2019年3D打印市场规模将达到60亿美元。其中,在医疗方面的应用市场份额占15.1%,预计2025年该市场可达到1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超百亿元。

(四)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研发优势

(1)蓝光英诺首创“生物砖”核心技术。“生物砖”是3D生物打印的基础结构单元,通过生物砖可以将细胞以更类似于人体的复杂结构自由的排列和组合。生物砖具有力学强度、结构强度和抗机械损伤能力,实现了3D生物打印过程中细胞的完整性与生物活性,从而使3D生物组织器官的打印成为可能。

(2)蓝光英诺开发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D生物打印机。该打印机不但可以实现去支架化的3D生物打印,同时能够实现在3D打印过程中细胞的存活。

(3)蓝光英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影像大数据云平台研发成功。该平台以三维医学影像云处理为核心技术,提供医疗影像数据三维图像云转换及 3D打印设备快捷对接服务,成为可视化诊断、远程诊断、分级诊疗的重要创新工具。

2、模式创新优势

“地产+金融+互联网”的高度结合。公司坚信“地产+金融”是未来产业发展的方向,互联网思维和技术的应用对传统商业模式亦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多年以来,公司持续开展模式创新与实践,不仅拥有众多金融战略合作伙伴和互联网战略合作伙伴,还组建了自身的互联网营销团队和金融创新团队。2015年6月,公司“蓝百万”全民经纪人平台上线,互联网营销成为公司重要的营销渠道;2015年8月,“生活家”服务体系及相应的软件系统全面上线运营,公司实现了由传统物业服务企业向“现代服务业+互联网”模式的成功转型。

3、品牌优势

(1)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2015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研究成果”,蓝光发展位列中国房地产混合所有制企业品牌价值第11位。

(2)公司坚持技术研发领先,报告期内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球首创3D生物血管打印机研制成功,奠定了蓝光英诺在国内3D生物打印领域的领先地位。

(3)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发布的《2015年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嘉宝股份位列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综合实力第18位。

4、团队及机制优势

研发团队方面,公司组建了以康裕建教授(中组部首批“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美国国家毒理科学院院士)、周惠兴教授(中组部“千人计划”国际特聘专家、英国机械工程师学会高级研究员)、罗涛先生(四川省“千人计划”专家)为核心的专家团队,同时组成了由国内外再生医学、材料学、组织工程学领域和3D生物打印前沿的顶尖科学家为主的专家顾问团,保证了公司在科研、学术以及应用领域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与员工“一起创造,勇于担当,共同分享”的理念,在公司全面推行股权激励和房地产项目跟投机制。通过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充分激发核心管理团队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

(五)公司经营方针及战略

蓝光发展确立了以“人居蓝光”+“生命蓝光”为顶层设计的双轮驱动战略布局。

1、人居蓝光战略:以“地产+金融+互联网”为发展方向。

(1)地产投资聚焦高价值区域,投资集中于经济发达、人口吸附力强、房地产市场健康的一二线城市;

(2)产品聚焦改善型住宅,把握改善性需求释放所带来的新一轮市场机遇;

(3)深度推进地产与金融创新、互联网创新的结合;

(4)现代服务业加快形成“生活家服务体系”的新型商业模式,并以“平台+股权”为纽带,形成由“战略联盟、商家联盟、企业联盟”三大联盟构成的“生活家联盟大生态圈”大平台发展模式,实现有质量的爆发式增长,快速获取用户资源。

2、生命蓝光战略:以“3D生物打印+大健康+互联网”为发展方向。

(1)聚焦3D生物打印研发,在保持全球技术领先的同时,加快产品和技术的商业化进程;

(2)成都迪康药业依托现有资源向3D生物打印在医疗领域的应用进行战略转型,传统医药业务围绕“胃肠道”和“呼吸道”两大治疗领域继续进行拓展;

(3)推进围绕3D生物打印及相关产业链展开的投资并购。

(六)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发行人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公司是四川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以民生住宅、社区商业开发及运营为主,已积累15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拥有国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连续八年位居四川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首强。经营范围为: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策划、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商业资产投资、经营;自有房屋租赁;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生物科技产品研究及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2

(1)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 发行人于2015年3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了最近三年数据的可比性,发行人出具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4年度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本章节2012-2014年度财务数据均引用自上述模拟审计报告

3 其他主营业务主要为物业管理业务,下同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12,522万元、1,464,907万元、1,684,635.69万元和464,739.73万元,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2.67%。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房销售,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分别为840,072万元、1,377,211万元、1,607,695.44万元和420,145.05万元,2013-2015年公司商品房销售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90%左右。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2014年公司在四川省内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90%以上,2015年公司开始了全国化的布局,公司在四川省外的收入大幅增加,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攀升至37.81%,房地产业务在四川省外的收入同样增长至38.26%。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主营业务成本呈逐年上升趋势。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684,823万元和1,044,784万元、1,202,129.29万元和350,001.77万元,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63%,其中商品房销售成本分别为641,319万元、987,790万元、1,162,860.39万元和325,563.49万元。近三年,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成本上涨、项目区域及类型差异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复合增长率高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复合增长率。

(3)主营业务利润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227,699万元、420,123万元、482,506.39万元和114,737.96万元。

3、发行人生物医药业、现代服务业与其他业务的情况简介

(1)发行人生物医药业务主要为蓝光发展的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所从事的医药制造业务和发行人的三级子公司四川蓝光英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3D生物打印业务。医药业务盈利模式是通过采购药品原材料、生产医药产品、在市场销售获取盈利。报告期内公司生物医药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97%、2.59%和2.54%,占比较小。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60%、61%与59%,较为稳定。

成都迪康药业成立于2015年1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系为进一步整合公司医药板块,理顺股权关系,减少管理层级,而将原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业务及下属医药子公司整合投资设立。截至2015年末成都迪康药业总资产为6.50亿元,净资产1.73亿元,目前成都迪康药业主要产品有国家“863”项目“可吸收骨折内固定螺钉”及“可吸收医用膜”,国家一类新药“安可妥”(盐酸吡格列酮片)、国家二类新药“安斯菲”(雷贝拉唑钠肠溶片)、鼻炎、小儿系列的中药制剂等。蓝光英诺成立于2014年9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15万元。截至2015年末蓝光英诺总资产为4,084.63万元,净资产820.54万元,目前蓝光英诺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为3D生物打印研究与开发。

医药业务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市场份额连续几年保持高速增长,其中安斯菲、通窍鼻炎颗粒市场占有率位列同类品种前三。可吸收医用膜占据国内固态防粘连产品50%以上的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第一名。公司产品安斯菲、安可妥、通窍鼻炎颗粒等14个品种以及生物医用材料可吸收医用膜、可吸收螺钉两个品种被列入2014年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公司“迪康”商标荣获“首届消费者最喜爱的100件四川商标”。同时,公司通过实施技改和认证项目,强化公司综合实力,成都迪康药业及子公司迪康长江固体制剂车间完成技改并顺利通过新版GMP认证;子公司迪康中科完成了螺钉产品两个型号技改的设计定型,并顺利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源平台。

自2013年以来,公司对医药业务现有产业结构进行了优化,退出整体盈利能力较差的药品零售终端业务,集中资源专注于消化系统用药和生物医学材料器械两大产品群的生产和销售。近三年医药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3.75亿元、3.96亿元和4.47亿元,毛利率分别为60%、61%和59%,较为稳定。

蓝光英诺目前处于3D产品研发初创阶段,采购物资主要是与研发项目相关的设备和物料,采购模式为按需采购。该公司的3D生物打印血管项目获得重大突破,全球首创3D生物血管打印机于2015年10月25日成功问世,目前暂无确定的销售模式,相关管理制度会配合销售业务适时制定。鉴于蓝光英诺在生物墨汁、3D生物打印机和配套软件系统的三个研究开发应用领域上已取得的进展,未来公司将增加投资,尽快推进相关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增加公司未来在3D生物打印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

(2)发行人现代服务业业务主要为蓝光和骏子公司嘉宝股份针对房地产物业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盈利模式为,为住宅、商业、写字楼、工业园区等业态项目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与经营增值服务,通过收取物业管理费收入、物业经营服务费收入获取盈利。

嘉宝股份成立于2000年12月,于2015年12月成为西南地区首家成功挂牌新三板的现代服务业企业,证券代码:834962。,注册资本2116.11万元。截止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3.63亿元,净资产1.19亿元。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商业物业和住宅物业的运营、管理与服务, 拥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所辖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成都区域,辐射四川、重庆、昆明等区域。公司主要提供传统物业管理服务和新型物业增值服务,传统物业管理服务主要为物业提供秩序维护、保洁、绿化、设备维修等,新型物业增值服务主要是于优质的基础物业服务,充分利用社区物业资源、业主资源、商家资源,开展房屋经纪业务,拎包入住业务、团购业务、社区O2O经营业务,以及广告位、公共资源、附属资源等社区经营服务。

截至2016年6月,进驻全国18个城市,公司在管理和服务的项目合计120个,受托管理面积逾2,271万平方米;生活家联盟企业达28家,累计签约逾1亿平米,服务客群达350万人。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和中国指数研究院共同研究发布的《2016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研究报告》,公司跻身全国物业管理行业综合实力16强。

(3)发行人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收益。公司在2004年以前近10年时间主要从事商业地产开发,积累了较多的商业自持物业,并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自2013年开始,出于资金需求及商业资产价值周期,公司加大了对处于商业价值周期高点的商业资产的处置。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分别为3.31%、4.37%和4.27%,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58%、72%和52%。

(七)发行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绩

1、发行人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公司于1998年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家一级资质证书(建开企[2005]477号)。本公司下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主要项目公司均具备开发资质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

公司已到期暂定资质证书已经办理资质延期。仅有重庆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后续暂无开发项目,因此暂缓办理延期、自贡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与峨眉山蓝光文化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正在办理资质延期。

2、房地产开发业务情况

蓝光地产集团以房地产开发及运营为核心,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主要收入来源于房产销售和自有物业出租收益。截止2016年6月,公司已成功进驻全国近20个城市,分布在成都、滇渝、华中、长三角、环渤海五大区域,开发项目超过100个。在中国指数研究院报告中,蓝光发展位列“2016年中国房地产百强”综合实力排名第23位。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如下:

注:部分城市销售均价出现大幅波动,主要是(1)北京2013年均价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销售主要来自车位销售,2015年均价上升主要是下半年项目销售提价导致;(2)嘉兴、遂宁2015年均价下降主要来自尾盘车位销售;(3)2015年南充及重庆新项目开售导致均价上涨;(4)昆明、峨眉均价大幅上涨主要是由于大量商业办公销售拉高了单价;(5)苏州均价受市场环境影响,新开盘项目价格大幅拉升;(6)武汉2015年均价较2014年有大幅提升,是由于下半年项目销售提价导致;

最近三年,尽管宏观经济运行复杂多变,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加强,但公司通过积极调整针对市场环境的应对策略,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完善公司项目的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以提高市场适应性,使公司获得了较为持续与稳定的发展。

最近三年及一期(2013-2015年,2016年1-6月),公司开(复)工面积分别为345.13万平方米、340.51万平方米、266.54万平方米和129.45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分别为345.13万平方米、340.51万平方米、266.54万平方米和129.45万平方米。2015年度,公司为去化库存,对新开工面积进行了管控,2015年度,公司新开工面积及开(复)工面积均有所下降。基于对房地产市场的判断,2015年土地市场投资获取项目较前两年减少,因从项目投资到开工存在一定周期,故2015年新开工面积存在一定下降。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竣工面积分别为162.87万平方米、230.00万平方米、291.61万平方米和0万平方米,2013年-2015年度公司竣工面积显著增加。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房地产签约销售面积分别为193.64万平方米、217.81万平方米、215.37万平方米和114.53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分别为162.09亿元、167.67亿元、182.48亿元和105.06亿元。2013年度,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有所上行,公司项目平均销售价格相比2012年度有所提高,签约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同比增长39.34%和76.50%;2014年度,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滑,四季度后市场成交有所回暖,但同比仍呈下降趋势。但在行业增长阶段性下滑的态势下,公司受益于一线及主流二线城市的战略布局,签约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同比增长11.89%和2.82%,特别是北京、重庆、长沙、无锡和昆明的签约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显著增加。2015年度,房地产行业整体依然处于下滑态势,尤其是三线城市依旧低迷,但是受益于2015年房地产调控以及降息等利好政策影响,部分一二线城市销量回暖,北京、长沙、苏州、武汉的签约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显著增加,公司2015年度整体签约销售面积同比小幅下降0.60%,签约销售金额同比增长9.49%。

(八)发行人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1、最近三年竣工项目/工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房地产开发竣工项目/工程如下: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已完工开发产品销售率(累计签约面积/累计可售面积)分别约为90%、90%、88%和88%。

2、主要在建项目/工程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主要在建项目/工程如下:

3、公司拟建项目/工程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主要拟建项目/工程如下:

4、公司土地储备情况

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为553.62万平方米,主要土地储备情况如下:

(九)发行人商业地产开发情况

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已开业商业地产项目共计44个,持有面积合计为309,619.67平方米,整体出租率达到84%,2014年度和2015年实现租金收入分别为16,453万元和14,153.71万元。

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有2个在建商业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63.518.4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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