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电子城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2016-044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045)。
二、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临2016-046)。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16-045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电子城有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累计为电子城有限向不同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5亿元(电子城有限尚未实际使用已申请的授信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有限为满足重点工程(中关村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亿元授信额度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授信有效期三年,贷款期限36个月。电子城有限申请由公司为其上述授信业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电子城有限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2、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总额因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2号
注册资本:110,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龚晓青
经营范围:在电子城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电子设备、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电子系统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维修;经济信息咨询;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房屋出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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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同意电子城有限的授信申请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签署本次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有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电子城有限上述授信业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为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除本次担保外)为23,607万元,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7%,未有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16- 046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6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6日
至2016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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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16年9月10日公司披露的“临2016-044号”,“临2016-045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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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6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5号楼6层。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系人:尹紫剑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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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