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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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10)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发行人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应着眼于公司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股利分配作出制度安排,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该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且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东分红回报的第一个三年计划:公司在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之后,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方案。如公司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未来仍存在大量的资金支出的安排。因此,目前如公司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未来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重大资金支出的安排,按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调整现金与股票股利分红的比例。
(六)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2家分公司分别为光明分公司及郑州分公司;7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路友网络、香港路畅、畅安达、技服佳公司、畅信通、郑州路畅及好车智能,其中畅安达拥有一家公明分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武汉畅讯公司。详细情况见本公司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股东结构及控股、参股公司情况”之“(三)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具体项目和计划安排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具体项目
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的投资备案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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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于2013年3月22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环评报批有关事宜的复函》(深人环函[2013]214号),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办公场所、研发设备软件,不涉及生产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项目内容不属于环评审批范围,无需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二)项目投入的时间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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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其实际投入时间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项目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47,849.80万元,预计合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6,461.7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按以上排列顺序进行投资。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为保证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利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拟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拥有具备竞争优势的生产制造平台、柔性化制造能力,显著提升车载导航系统终端基础研发能力、客户快速响应能力。资产规模、营业收入与利润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会受到摊薄的影响,但在项目建成后,新增资产与服务能力将发挥良好协同增效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规模与研发水平,公司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将大幅提高,这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另外,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因净资产增加而有所下降,但随着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渐显现,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将大幅增长,盈利能力持续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将随之回升。
(四)对治理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引进社会公众股股东,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五)对生产模式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车载导航产品的主要核心技术和关键工序将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将继续采用自行生产与委外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的生产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GPS系统失效或停止工作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车载导航信息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也已经开发出应用GPS和北斗多系统兼容的车载导航产品,但目前生产和销售的大部分车载导航产品依然使用单一的GPS系统。
虽然美国关闭或停止使用GPS系统的可能性极小,但是如果GPS系统由于其他原因失效或停止工作,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基于单一GPS系统的车载导航产品将不再能够给客户提供相应服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企业所得税被追缴的风险
本公司前身路畅有限系深圳市宝安区登记的生产型企业。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府[1988]232号)及《关于宝安、龙岗两个市辖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深府[1993]1号文)的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沙井税务分局出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深国税宝沙减免[2008]0179号):批准公司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即:2008-2009年免税,2010-2012年减半征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2007年12月26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文)规定:“深圳市经济特区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自2008年起执行如下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2009年4月,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示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须知》规定,深圳市经济特区外(宝安、龙岗)在2007年3月16日(含)之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企业,通过即征即退的方式参照特区内的企业执行低税率过渡政策。因此,公司2010年-2012年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1%、12%及12.5%。
路畅有限2008年至2012年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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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08年和2009年表中数据未经审计。
2、发行人自2009年起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照国家税务法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适用税率15%缴纳企业所得税;发行人2008年至2012年实际缴纳的税款金额享受“两免三减半”和∕或“企业所得税优惠过渡政策”的税收优惠金额。
3、自2013年起,发行人按高新技术企业的适用税率15%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国家税务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上述“两免三减半”和∕或“企业所得税优惠过渡政策”税收优惠的依据“深府[1988]232号文”、“深府[1993]1号文”及《企业所得税纳税须知》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在深圳市普遍适用,但其制订并无国家法律上的依据,公司因享受上述优惠而少缴的税款存在被追缴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市场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100万台汽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项目和营销服务平台等项目。公司对上述项目已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其中郑州生产基地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新增100万台车载导航产品的生产能力,鉴于车载导航产品技术成熟、政策支持、市场前景较好,预计达产后将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若项目实施后,公司营销政策未及时调整、不能迅速有效开拓市场或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市场难以消化新增产能,公司可能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应有的经济效益。
(二)新增折旧、研发费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厂房建设、机器设备和研发费用进行较大规模的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费用对公司未来三年的盈利影响数合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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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建设项目达产后产生的营业收入不能消化上述折旧、研发费用的增加,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市场供求、公司发展情况等综合因素做出的。虽然本次募投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项目组织管理、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试产、量产达标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如有不当,则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
四、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车载导航产品的单位平均价格逐年下降,自2013年的1,456.33元降低至2016年1-6月的1,160.20元,降幅为20.33%。
如果车载导航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且下降幅度超过主要原材料价格的降幅,发行人经营业绩将可能持续下降。
五、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汽车导航产品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具备导航功能的车载导航产品和消费电子导航产品。消费电子导航产品主要包括PND便携式导航产品和内置了GPS功能的智能手机两类。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部分移动互联网地图厂商如百度地图和高德集团开始提供免费且导航功能较为完善、更新较为便捷的手机导航应用,导致使用手机导航的消费者有所增加。部分消费者出于成本或偏好方面的考虑,更为青睐便携式导航产品或具备导航功能的手机,导致该部分产品占据一部分汽车导航产品的市场份额,对公司收入和发展前景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将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产能的完全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下降,公司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七、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同时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
2016年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8,322.80万元,比2015年同期营业收入下降13.41%。与此同时,2016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8,421.88万元,比2015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4.91%。2016年6月末,公司以个别认定方式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347.16万元,剩余应收账款组合17,074.71万元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应收账款组合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比例约为96.33%,账龄总体情况良好。但是,公司仍存在因客户付款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造成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八、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降的风险
2013年-2015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6,767.81万元、98,258.94万元和 77,854.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621.57万元、8,864.72万元和4,631.51万元。2015年,受国内汽车销量增速放缓和境外主要销售市场汽车销量下滑的影响,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较上年下降 20.77%和47.75%。2016年上半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3.41%和19.90%,降幅有所减缓。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地开拓市场,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可能持续下降。
九、车载导航前装率大幅上升导致汽车后装导航市场规模下滑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后装车载导航产品。如果未来年度,国内车载导航产品的前装率大幅提升,将会挤压后装车载导航产品的市场空间。如果发行人在未来年度不能获得更多的导航前装市场客户,或不能开拓其他利润来源,那么发行人在车载导航产品的前装率大幅提升的背景下,将面临后装车载导航产品市场规模下滑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市场风险
(一)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由于车载导航产品与汽车行业联系紧密,尤其是新车的生产和销售与车载导航产品的安装需求直接相关,汽车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是车载导航行业持续发展的基础。若我国汽车尤其乘用车的销售增速放缓,在一定程度上会对车载导航产品的需求产生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国内车载导航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厂商数量众多,市场竞争充分。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已形成一定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品牌优势和客户优势。但是受制于资金实力,公司的研发实力、技术水平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与此同时,随着行业进入者的不断增加,公司将面临新增生产企业的直接竞争,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的先进性,不断创新产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未来随着其他生产厂商在技术、规模、产品质量、营销等方面的不断进步,公司将面临着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行业标准缺失的风险
车载导航行业在我国出现及发展时间较短,相关的行业标准尚未健全,行业标准缺失亦导致整个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市场上各企业自行制定相关产品标准,技术、生产和服务的水平参差不齐,大量的小型车载导航产品生产企业缺乏核心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意设计,依靠模仿和侵犯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的方式,用“低价低质”产品抢占市场,很大程度上损害了车载导航产品的形象,侵害了创新型企业的利益,影响了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
十一、产品单一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车载导航设备,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来自车载导航产品的销售。公司的产品结构相对单一,单一的产品结构虽然突出了主业,但也降低了公司抵御行业变化风险的能力。如果车载导航产品的需求大幅降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技术风险
(一)技术进步与产品更新的风险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后装车载导航产品,这要求公司紧跟各汽车生产厂商的新车上市进度,提前介入研究开发新产品,对车载导航产品的响应速度要求较高。从实践经验来看,新产品开发受多种客观条件制约,未来若公司不能保持创新领先技术、及时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将会受到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失密的风险
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是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原动力,公司不断提高的创新能力取决于稳定的高技术研发团队。如果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公司通过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形成的技术出现泄密,将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知识产权被侵害的风险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原则,主要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通过申请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签订保密协议等手段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如果研发成果和核心技术受到侵害,将给对公司造成不利损失。
十三、管理风险
(一)经销商制的管理风险
公司在国内主要采取经销商制的销售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经销商与公司之间的利益不完全一致,也可能会出现窜货、市场拓展不力、经销商的网络、实务与签订经销合同时的承诺不相符等现象。如果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不到位,公司的市场销售将会出现不稳定的状况,给公司带来经营损失。
(二)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技术开发、市场开拓、人才引进、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未能根据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大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并做好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规划,公司将面临管理能力不能满足经营规模快速扩张需求的风险。
十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外销业务和部分原材料采购主要以美元报价及结算,因此,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变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具体表现为:公司外销产品以美元结算,因人民币升值,在美元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以人民币折算的销售收入减少;外币应收账款折算人民币记账时,至结汇期间因人民币升值而造成的汇兑损失,将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外汇应付账款折算人民币记账时,至结汇期因人民币贬值而造成的汇兑损失,将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52.43万元、-11.29万元、693.62万元和310.77万元,分别占各期净利润的0.69%、-0.13%、15.02%和11.62%。如果未来年度,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持续波动,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秀梅持有公司90.6331%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本次发行后,郭秀梅仍将控制公司67.97%的股份。如果未来郭秀梅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将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十六、产品出口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收入分别为28,533.35万元、28,092.30万元、20,429.93万元和9,299.5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9.50%、28.61%、26.32%和24.47%,产品主要销往南美、中东及俄罗斯等地区。目前,公司海外客户在世界各地区分布的范围较广,现阶段贸易保护对公司的影响相对较小,但不排除相关进口地区制造贸易壁垒限制对我国导航产品或本公司产品的进口,这将对公司出口销售的未来增长形成较大阻力。同时,海外客户所处国家的汽车销售市场的变化及国家政局的动荡,亦会对公司的产品出口产生不利影响。
十七、产品涉及专利纠纷的风险
(一)导航电子地图相关知识产权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产品中涉及的导航电子地图均采购自国内主要电子地图供应商。该部分供应商均已取得导航软件部分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行人亦取得了此等导航电子地图相应的使用及绑定销售许可。但公司仍无法判断所购买地图作品的生产商本身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也无法限制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此等供应商的产品提出权利主张。如果供应商的电子地图本身存在侵权问题,则公司销售配置此类地图的产品可能引起地图著作权人的赔偿风险。
就此,公司与其导航电子地图供应商之间合同中已约定或已单独要求供应商承诺,供应商保证其拥有所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或拥有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授权,合同产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公司遭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知识产权指控,供应商将全额赔偿公司的损失。尽管采取了上述措施,公司仍然无法完全排除未来导航电子地图相关知识产权而产生的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定位导航技术相关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产品中的定位导航芯片均采购自定位导航技术或相关技术领域的世界知名企业,包括多家境外上市公司。该部分定位导航芯片供应商在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保证其拥有所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或拥有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授权,合同产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其产品中使用的芯片具有合法来源,并在供应合同中明确供应商的知识产权连带保证责任。
但是,由于各项用于定位导航的技术的复杂性、专业性,公司除在国内采购定位导航芯片时保证向合法供应商采购外,无法预测所采购的定位导航芯片所使用的技术、制造工艺、外形是否在其他国家由第三方申请了专利,无法准确判断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的法律风险,无法完全排除未来定位导航技术相关知识产权产生的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公司生产的车载导航产品中涉及多种音频、视频相关硬件及软件专利或专有技术。目前此等技术的专利权人主要为欧美、日本企业并处于垄断地位。
就上述专利或专有技术、公司已尽力查找专利权人,并与已知的专利权人签署了相关专利授权协议,但由于用于音频、视频方面技术的复杂性、专业性,且其更新速度较快,公司无法完全排除未来发生专利纠纷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为知识产权事项而受到侵权诉讼或纠纷的情况。但是,如果未来年度,公司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将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八、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存货的规模维持在较高水平。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存货余额为20,717.12万元。
公司主要根据销售预测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如果未来市场形势突变,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公司将面临一定程度的存货减值风险。
十九、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的风险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路畅科技于2012年9月12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244200190,有效期为三年,自2012年9月12日至2015年9月12日。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深国税南减免备案[2013]198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公司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6月19日,发行人已经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了编号为“GR20154420076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限期为三年。
2013-2015年度,公司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行人将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政策,将对发行人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二十、对财政补助依赖的风险
2013-2015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中财政补贴金额分别为871.81万元、2,594.22万元和1,197.26万元,占各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9%、25.41%和23.10%。公司存在对财政补贴依赖的风险,未来如果财政补贴发生对公司不利的重大变化,则公司盈利能力将面临较大不利影响。
二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有:
1、授信、抵押及借款合同
(1)授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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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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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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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合同
本公司在与供应商确立合作后,先与供应商签订框架性《采购协议书》及《质量协议书》,在实际交易中采用《采购订单》形式向供应商采购所需物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的《采购协议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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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与国内经销商及4S店集团签订2016年度框架性协议。2016年度,公司预计销售前五名经销商签订的框架性协议情况如下:
单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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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公司预计销售前五名4S店集团签订的框架性协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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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没有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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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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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文件查阅地点:
发行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8楼、9楼
电话:0755-29425735
联系人:蒋福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潘青林、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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