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6-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万元

四、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公司2013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2013年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二)公司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2014年发行人新设立邢钢供应链(深圳)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减少邢台钢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邢台钢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代理发行人进出口业务,后由于发行人自行开展进出口业务,邢台钢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开展业务,发行人于2014年将邢台钢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截至2014年3月末,邢台钢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303.90万元,总负债0万元,净资产1,303.90万元,2014年1-3月,邢台钢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三)公司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5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四)公司2016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2、母公司报表口径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2016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经过年化处理;

6.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其中存货平均余额=(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2016年1-6月存货周转率经过年化处理;

7.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其中: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当期折旧额+当期摊销额;

9.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其中总资产平均余额=(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2016年1-6月总资产周转率经过年化处理;

1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产总额平均余额,其中总资产平均余额=(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2016年1-6月总资产报酬率经过年化处理。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

注: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计算。

(三)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合并报表口径)

金额单位:万元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中4,800.00万元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一)偿还有息债务

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4,800.00万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及负债情况,发行人初步拟定的还款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考虑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无法确切估计,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二)补充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中4,800.00万元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选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新兴东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3050165550800000192。

中国银河证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国银河证券将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期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发行人2016年1-6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邢台市钢铁南路262号

联系人:杨津、张秋君

联系电话:0319-2044018

传真:0319-20440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

联系人:侯强、张力、余俊琴

电话:010-66568161

传真:010-66568704

此外,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录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部分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