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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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
告知书的公告

2016-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2016-035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

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9日收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出的沪国税一稽罚告[2016]10005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出的沪地税一稽罚告[2016]10021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沪国税一稽罚告[2016]10005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主要内容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2132661556L)

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16年10月17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你公司于2012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间,收受国生基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08份,货物品名为日本产谷胱甘肽原料,数量45,500公斤,金额814,478,633.04元,税额138,461,366.96元。(二)你公司于2012-2015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7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共计468份,金额37,052,336.12元,税额2,223,141.0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 134号,拟处你公司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1倍的罚款共计147,718,733.39元,其中增值税罚款140,684,507.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7,034,225.40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后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沪地税一稽罚告[2016]10021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主要内容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2132661556L)

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16年10月17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你公司于2012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间,收受国生基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08份,货物品名为日本产谷胱甘肽原料,数量45,500公斤,金额

814,478,633.04元,税额138,461,366.96元。(二)你公司于2012-2015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7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共计468份,金额

37,052,336.12元,税额2,223,141.03元。(三)你公司于2009年-2012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10家公司虚开的普通发票共计505份,金额

68,536,205.3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 134号,拟对你公司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处1倍的罚款,共计118,772,115.13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后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将就此进行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和申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2016-036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5),公司正在自查,并将进一步披露此事可能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应对措施等。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3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