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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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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16-021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9月12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姜从斌先生、杨铁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姜从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杨铁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由董事会召集和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022。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姜从斌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高速泵事业部副主任、系统工程事业部主任,北京航天万源煤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杨铁诚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长控公司综合经营处处长助理、质量处副处长、生产制造中心质量办副主任、十八室主任、人教处处长、人力资源处处长,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十八所人力资源处处长,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部长助理,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兼长征学院常务副校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16-022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号北京荣华天地酒店彩空间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8日

至2016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相关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相关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2.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6年9月26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常玉洁、徐斌

(2)联系电话:010-56325888

(3)传真号码:010-56325006

(4)电子邮箱:htgc_bgs@china-ceco.com

(5)邮政编码:101111

(6)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经海四路141号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