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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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2版)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wind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基金转型后: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6月30日)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E类基金份额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6月30日)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基金转型前: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3.1.31-2016.2.1)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上市费用;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销售服务费;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1)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纯债A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纯债B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纯债A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纯债A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后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和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基金银行汇划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3月刊登的《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1、增加了本基金新增E份额的相关内容并对应调整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表述。

2、更新了本基金到期转型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时间等内容。

(二)“ 二、释义”部分

更新了基金销售网点、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系统、开放式基金账户、基金份额类别、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转换的释义。

(三)“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和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基本信息。

(四)“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1、更新了代销机构信息;

2、更新了E类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信息的基本信息。

(六)“六、基金份额的分级”部分

更新了基金分级运作期限届满转型的相关类容。

(七)“八、基金合同生效” 部分

新增了基金份额类别的内容。

(八)“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完善了相关表述。

(九)“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1、完善了“(二)分级运作期届满并进行基金份额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 的表述;

2、更新了“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的内容;补充了E类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数量限制的内容;

3、更新了“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的内容,补充了E类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费费用的内容。

(十)“十二、基金份额的登记、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部分

完善了转托管部分的相关表述。

(十一)“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

(十二)“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整章的信息,包括“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

(十三)“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十四)“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十五)“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更新了自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7月30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7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