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9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2016-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6-04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年9月9日,公司在前述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6年9月13日下午2点30分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8楼802;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四)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4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2,834,906股,占公司总股份873,879,908股的25.93%。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9,508,7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86%。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9,266,4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5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68,42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974%。

(二)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公司聘请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公司与宜化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5,015,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83%,反对4,093,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75,015,24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83%;4,093,19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1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9,346,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50%,反对3,488,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76,020,2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61%;3,488,42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3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建军、杨兴辉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6-04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详见2016年4月9日湖北宜化2016-008号公告)于2016年5月24日在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三方达成和解协议(详见2016年6月3日湖北宜化2016-023号公告)。

在本案和解协议公告期间内,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对和解协议反悔,要求继续审理本案。2016年9月9日,本公司收到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的通知,本案将于2016年9月27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案进展情况的信息。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