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4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1408号)。该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有效期为12个月。2016年9月13日你公司披露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之一“新疆昌吉200MW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已中标公示,等待相关部门的备案文件。由于未在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动失效。请就以下事项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一、 请说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推进非公开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司是否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如否,请详细说明非公开发行方案长期未能有效推进的原因,并核实是否存在非公开发行方案已无法推进但未及时披露进展、充分揭示风险的情况。
二、 请说明上述募投项目已中标公示但非公开发行方案仍然到期自动失效、公司不再继续推进的具体原因,并核实公司以未在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动失效的理由是否真实、恰当。
三、 根据前期披露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新疆昌吉200MW光伏发电项目投入158,994万元。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经中标公示,且非公开发行方案到期失效,公司如仍将继续投资该项目,请说明该项目投入的计划资金来源、后续备案程序是否存在重大障碍,并进行相关风险揭示。
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保荐机构对上述第一、二项发表专项意见。
请你公司在2016年9月14日之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

